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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别人的钱做期货” 小心!期货配资黑色套路会让你血本无归

“不需要开户资金,也不用找任何担保机构,3000元就能炒股指期货,赚了钱白拿……”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你相信吗?近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各大QQ群、社交平台发现,不少自称期货配资公司的相关人士打着“低门槛”“高收益”的诱人条件吸引投资者的目光。在这些期货配资公司人士的口中,原本一手需要10余万元的股指期货合约现在入场只需要3000元,这究竟是捡了大便宜还是坑人的陷阱?经过北京商报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看似诱人的配资模式并非想象中的那样简单,这背后实际上就是一个通过融资融券叠加高杠杆甚至暗藏“杀猪盘”的危险游戏。

200倍高杠杆放大投资风险

“需要内盘期货配资的私我,价格优惠”“1:10比例,只交300元手续费,其余我们垫付”“在有限的资金面把利益扩大到最大化”……在一些QQ群、社交平台,这样的信息被不断刷屏,用别人的钱做期货,有这么好的事?

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了消息发布者,经过咨询了解到,他们都是自称为期货配资公司的业务人员,在社交平台不断向投资者推荐期货配资这一业务。

何为期货配资?即配资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投资额,为投资者提供数倍的资金配额,投资者和配资公司签订协议后,在配资公司开立的指定期货账户存入一笔保证金,配资公司当天配给相应资金,供投资者操作期货交易。作为回报,配资公司按月收取所提供资金的部分利息。

配资公司业务员李莉(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了期货配资的操作模式,用豆粕期货举例,正常在进行交易时,期货交易所通常会向投资者收取3000元保证金,而如果选择期货配资这一方式,投资者只需要缴纳300元保证金就可以入场,其余2700元都由配资公司垫付。

“我们就是想让投资者在有限的资金面把利益做到最大化,例如正常的期货市场1万元不算浮动盈亏只可以做3手豆粕期货,如果在我们公司配资可以做33手交易。准入门槛较高、一手要10万余元的股指期货也一样,3000元也可以入场。”李莉说道。

在配资公司人士的口吻中,除了可以拿别人的钱做配资外,期货配资的最大优势就是没有交易品种的限制。另一位配资公司相关人士王浩(化名)举例称,“例如在进行铁矿期货交易时,会有20万元门槛的限制,只有投资者资金达到20万元之后才可以入场,做配资之后多少钱都可以入场”。

用配资而来的钱入场交易,挣到高额利润,乍一听这好像是个稳赚不赔的好生意,但殊不知这其实是一个危险游戏。由于期货交易本身自带杠杆属性,期货配资此类操作无疑又加大了杠杆比例,李浩直言,“能接受5-200倍高杠杆就可以做,期货品种任你选择”。例如,以自有资金进场期货市场本身就有5-10倍的杠杆,若再以1:10甚至1:20的配资比例进行配资,那么杠杆实际就放大了50-200倍,简单来说,50倍杠杆情况下,如果判断失误,开了多仓却遭遇行情下跌,那么2%的波动,投资者就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况。

一位期货投资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平时做期货比较合适的杠杆区间建议为5倍左右,5倍杠杆能承受20%左右的起伏波动,这样即使出现亏损,也有时间调整自己的错误,而不是投资一次就血本无归,10倍以上的高杠杆是不敢碰的”。

期货配资不仅扰乱市场,其中蕴藏的风险更是不言而喻,此类高杠杆模式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投资风险。在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看来,配资会把期货交易的杠杆进一步放大至投资者无法应对的波动率交易范围,很容易让投资者出现巨大亏损。

随意加点的“虚拟盘”黑色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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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盘”控盘界面

期货配资现象已存在数年之久,素有在“刀尖上舔血”之称,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也注意到,一些平台还打着配资招商的幌子吸纳个人、公司代理,通过这种方式搭建“虚拟盘”套路投资者资金。

“诚招个人代理、公司代理”“6、8、10倍杠杆自由选择”“高返佣,无任何拖延”!在一些社交平台,关于期货配资招商的信息层出不穷,高工资、长期盈利是代理们打出的宣传口号,做期货配资代理真有这么挣钱?

北京商报记者从正在招代理的配资公司人士曹先军(化名)处了解到了真相,“你有客户就可以谈合作,我会把风控下放给你,你自己控盘,不管客户亏损还是盈利,你都有10%的手续费”。

在该人员的指引下,北京商报记者登陆了一个名为中鑫控股的“虚拟盘”平台,这个平台分为用户管理、机构管理、充值订单、提现申请、资金明细、公告管理几大板块,在模拟用户一项中,平台管理人员可以看到用户姓名、账户可用余额、账号状态等信息,但却没有券商接口等信息。

根据曹先军提供的截图信息显示,上述“虚拟盘”的风控中心中可以自定义投资者的风控点数,例如,加5个点行情就上涨5个点,减5个点行情就下跌5个点,各个品种涨跌由平台管理者掌控。

王红英分析称,此类投资的“虚拟盘”实际上是涉嫌犯罪的一种套路,甚至叫“杀猪盘”,造成的后果就是投资者的本金和任何盈利也无法提现,出现巨大损失。

在调查过程中,曹先军一直反复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中鑫控股这一家公司,并直言“平台依靠的是大平台,有保障。”据其介绍,该公司名为中鑫控股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向大中华地区投资者提供覆盖全球金融市场交易与咨询服务的国际性金融公司。业务包括证券交易、期货交易及投资咨询服务,在香港、北京、上海、深圳、伦敦、纽约等地均分布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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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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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鑫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信息

不过有趣的是,北京商报记者根据曹先军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后发现,这家公司实际名为中鑫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并非其口中表述的中鑫控股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鑫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酒店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未包括金融及期货业务。

对于北京商报记者提出的疑问,曹先军并未做出正确回应,只是称“就是个名字而已”。两者是同一家公司,还是遭人冒名顶替?为此,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致电中鑫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进行采访,但电话始终未有人接听。

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此类“虚拟盘”存在的套路是内部数据高度控盘,并非真正交易,投资者参与基本是小赚大亏,数据都是由公司控制,投资者也无法完全比对真实数据。相当于暗箱操作,通过这种交易模式让投资者觉得是自己亏的钱,殊不知都是被操纵的数据。

应加强监管避免投资者落入圈套

对配资这一模式,有不少市场观点认为,此类行为就是变相的“民间借贷”。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发生的多起因配资产生的纠纷中,也存在涉诉双方将“借款”与配资的概念混淆这一情形。

例如,6月9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涉诉双方2018年10月16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实质为证券场外配资合同,双方自身已经混同了“借款”与配资的概念。法院认为,场外配资属融资融券业务内容,融资融券为国家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唯依法取得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方有权开展。涉案的部分人员均不具有证券公司资质,因此场外配资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北京商报记者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统计发现,以“配资”为关键词搜索,截至6月23日,今年以来已经有227起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涉诉类型主要有:使用投资者配资资金和实际控制的证劵账户、欺骗客户在公司提供的配资等虚拟炒股平台买卖股票、诈骗等情形;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主要有操纵证劵市场罪、诈骗罪等。

场外配资违法活动严重扰乱资本市场正常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这一业务也早已被监管明令禁止。2020年全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或通报场外配资案件线索89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19起场外配资犯罪重大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700余人。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这些案例中,有的通过开发、销售或使用配资分仓系统软件,为投资者从事股票、期货配资交易开立子账户,并提供高杠杆交易资金,涉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有的涉嫌采用“虚拟盘”配资方式从事股票、期货投资诈骗活动。

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打击各类配资违法违规行为,王红英建议称,对交易所来说,要提前进行预警,一旦发现配资盘行为就要冻结该账户的资金,并同时通过IP地址进行追查,确定犯罪嫌疑人。针对场外配资盘要加强投资者防护教育措施,投资者一旦遇到诈骗,就应找相关部门进行检举,相关部门应及时冻结账户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

“监管应从资金源头把控,锁定账户降低投资者损失,此外,对于组织这类活动的人员账户长年锁定,严防相关活动死灰复燃。投资者也要警惕这类交易,一旦遇到就要和相关监管机构反映,并协助执法。”廖鹤凯如是说道。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光大证券换帅后营收连降3年后转升 上半年两收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9日讯 光大证券(601788.SH)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1.25亿元,同比增22.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3亿元,同比增21.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43亿元,同比增长10.09%。

光大证券营收增长分析_光大证券公告 青海_光大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这是光大证券于2022年换董事长后的首度营收增长,此前公司营收连降3年。

公司董事会于2022 年 4 月1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闫峻的辞职报告,闫峻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陵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赵陵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赵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07亿元,同比增长5.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4亿元,同比增长49.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27亿元,同比增长9.67%。

光大证券公告 青海_光大证券营收增长分析_光大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0亿元,同比下降35.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9亿元,同比下降8.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14亿元,同比下降27.65%。

光大证券营收增长分析_光大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_光大证券公告 青海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1亿元,同比下降6.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1亿元,同比增长33.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72亿元,同比下降35.74%。

光大证券公告 青海_光大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_光大证券营收增长分析

光大证券公告 青海_光大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_光大证券营收增长分析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8亿元,同比下降4.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58亿元,同比下降28.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8亿元,同比增长60.66%。

光大证券营收增长分析_光大证券2025年半年度报告_光大证券公告 青海

据初步统计,光大证券地方证券营业部上半年两度被出具警示函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2025年5月28日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灯塔街证券营业部存在向非营销人员下达营销任务、费用管理不规范及不相容岗位部分职责未有效分离等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当时有效)第四条第一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规定。

浙江证监局根据《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当时有效)第八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灯塔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网站2025年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浦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006号)显示,经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浦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向客户介绍人支付报酬,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为客户“绕标套现”提供便利,客户回访不规范、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上述情形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四条第五项、《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十八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四十九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八条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浦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为便利广大期货交易者,中国期货监控于

为便利广大期货交易者,中国期货监控于2024年9月正式推出期货个人客户信息查询服务。境内个人交易者凭开户时预留的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码登录期货开户云,即可一键查询名下所有已开户的期货公司清单。截至2025年5月底,该服务已累计受理查询14万人次,有效破解了以往个人查询开户信息耗时长、流程繁琐的难题,服务体验显著提升。

在优化个人服务的同时,中国期货监控携手中国期货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数据高效共享。双方紧密协作,聚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申请流程优化:自2025年4月底起,协会从业资格申请服务实现了实时同步核查从业人员开户信息。此举不仅大幅提升了从业资格申请的便捷性与效率,也能依据从业资格数据库,在中国期货监控的开户业务中自动拦截期货从业人员的违规开户行为,为期货机构合规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截至5月底,已累计完成相关开户信息核查1500人次。

期货开户云开户_期货从业资格申请流程优化_期货个人客户信息查询

下一步,中国期货监控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始终坚守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专业性,充分发挥期货市场数据中心的集约化优势,加强监管机构间合作,在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服务市场效能,主动拓展服务场景,打造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期货市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