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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汇款

个人结售汇

产品概述

个人结售汇业务包括个人结汇和个人购汇业务。

个人结汇业务是指个人将其持有的外币现钞或现汇出售给银行,银行按即期汇率给付等值人民币的兑换业务;

个人购汇业务是指个人以自有人民币向银行购买外汇,银行按即期汇率给付等值外币的兑换业务。

选择建行个人结售汇的三大理由

1、信誉度高:建行为国内、国际知名银行,能够提供综合服务。

2、专业服务:经办人员全部具备外汇业务上岗资格,保证服务质量。

3、统一价格:严格执行人民银行价格标准。

服务对象

个人结售汇业务适用于境内个人与境外个人,其中: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服务渠道

建设银行具有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权限的网点

币种

建设银行可办理美元、日元、港币、欧元、英镑等币种的个人结售汇业务,详情请洽各网点。

办理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目前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个人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和购汇,在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结售汇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2)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

(3)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办理: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的结汇:

(1)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个人购汇业务_个人结汇业务_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6)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7)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8)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9)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的结汇:

(1)房租类支出: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以下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无法提供原件的,可凭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办理,但客户须签字确认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1)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

(2)自费出境学习保证金购汇:本人因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境外学校学费证明或(和)生活费用证明。

(3)境外就医: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内医院出具的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

(4)境外培训: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外培训费用证明。

(5)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国际组织缴费通知。

(6)境外直系亲属救助:有权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救助(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7)境外邮购:广告或定单等收费凭证。

(8)境外咨询: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

(9)外汇保险: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通知书。

(10)其它:有交易金额的其它证明材料。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管理:

(1)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2)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在我行开办对私结售汇业务的任一分支机构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3)境外个人持外币卡在我行自助设备提取未用完的人民币,可凭本人有效护照、原取款外币卡和外币卡取款凭条在我行开办对私结售汇业务的任一分支机构办理兑回。经办柜员复印取款凭条留存。

我国外汇储备缘何下降

中国外汇储备结构_外汇储备振幅收敛新常态_外汇储备下降原因分析

外汇储备下降受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分化影响,也与我国经济“三期”叠加,进入新常态有密切联系。短期看,外汇储备将上下震荡,长期看,外汇储备振幅收敛是新常态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69万亿美元,比去年末减少1492亿美元。

据了解,此前,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已连续10余年增加。特别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外汇储备持续大幅增长。2008年至2013年间,我国外汇储备年均新增3276亿美元,直至2014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创下39932亿美元的历史新高。

去年三季度,我国外汇储备首次减少4亿美元,四季度降幅开始扩大,达到293亿美元。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在一年内净减少了2994亿美元。

我国外汇储备下降受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分化影响,也与我国经济“三期”叠加,进入新常态有着密切联系。

外汇储备的下降与外汇市场的波动有关。业内专家表示,由于我国官方外汇储备以美元计价,以其他货币形式持有的外汇储备要受汇率变化的影响。随着美元汇率走强,我国外汇储备中的非美元资产在折算成美元时,就出现了“缩水”。如今年上半年,欧元对美元总体贬值,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欧元资产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折算为美元显示的储备资产就会下降。但这种“缩水”只是显示在账面上,并未构成实际损失。

受美元汇率走强影响的并非只有我国。衡量全球外汇储备的权威指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COFER数据显示,新兴市场外汇储备已连续3个季度下滑,2014年二季度这一数字是8.06万亿美元,而2015年一季度则降至7.5万亿美元,减少近1万亿美元。

从我国的情况看,外汇储备的减少更多的是我国“藏汇于民”的一种体现。“外币跨境收支只有发生结售汇时才会引起外汇储备的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如果企业收入了外汇不卖而变成外汇存款持有,外汇储备就不会因此增加;如果企业购买了外汇以后不对外支付,而是存到银行,储备也会下降,这也是“藏汇于民”的一种表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上升384亿美元。

去年二季度以来,随着人民币汇率由单边升值转为双向波动,境内机构和个人也开始优化资产负债的币种结构,其中一种重要的趋势是,他们开始增加外汇存款和对外资产,同时减少外汇贷款和对外负债,这也影响我国的外汇储备。我国对外资产持有因此比以往更加分散。截至2014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中,非储备资产的占比达到39%,较上年末上升了4个百分点,2015年一季度末该比例进一步升至41%。

目前来看,我国上半年并未出现持续大规模的资本外流,并且二季度资金流出压力比一季度有所减弱并趋于均衡。二季度,我国外汇储备降幅由一季度的1130亿美元减少至362亿美元,与此同时,二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大幅缩小至139亿美元。从零售市场外汇供求看,二季度逆差大幅下降到326亿美元。这些数据都表明,二季度资金流出的压力减小,外汇收支更为均衡。

“外汇储备减少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金融四十人论坛高级研究员管涛认为,短期看,外汇储备将上下震荡,长期看,外汇储备振幅收敛将是新常态。(经济日报 记者 陈果静)

干货必看|跨境外汇收支政策问答

Q.部分电商出口,物流是清单出口,没有报关单,核销申报时,需要什么单据?

A.没有报关单的,可以通过有资质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收结汇,不需要核销。

跨境电商

Q.实际业务中,部分海外仓销售货物的收汇,同时符合贸易信贷延期收汇报告和多出口差额报告的条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如何办理报告?

A.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按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报送外汇业务报告。企业上述业务应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办理贸易信贷延期收汇报告,同时视该业务对企业总量差额的影响程度,主动向外汇局书面报告差额收汇情况。

Q.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每年可以收超过5万美元的电商货款吗?可以用家人、亲戚朋友的账户代收吗?

A.从事跨境电商的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取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货款。对于跨境电商个人小额零星的收汇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在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结汇办理。对于跨境电商个人可以提供有交易额的单证或交易电子信息的,相关结售汇不占用个人便利化额度。跨境电商个人不得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的外汇账户代收货款,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的账户在便利化额度内收取款项构成分拆违规交易,违反个人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Q.如何理解个人结售汇的年度总额管理?

A.境内居民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对于5万美元以内的结售汇业务,个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柜面或通过电子银行线上办理,只须对购汇用途或结汇资金来源如实申报,就可以非常便利地办理。超过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只要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汇和付汇需求,个人也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带有交易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

Q.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是否可凭委托代理协议购汇?

A.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不得购汇。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Q.跨境电商企业收汇是否都需要办理企业名录登记?

A.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Q.怎么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名录”?

A.可以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或到外汇局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可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看“办事指南”及相关业务表格。

Q.怎么申请开立公司外汇账户?

A.申请开立公司外汇账户可以通过银行直接办理。

Q.经常项下跨境外汇支付相关规定有哪些?

A.经常项下跨境外汇支付主要核心政策文件有: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

(2)《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

(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

(4)《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