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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允许第三方付汇吗?怎么操作?

出口收汇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关乎企业的资金流转和经营效益。今天将围绕“出口收汇允许第三方付汇”这一话题,探讨其可行性和操作流程。

一、出口收汇允许第三方付汇吗

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在出口商品或提供服务后,收取外汇的过程。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政策,出口收汇是允许第三方付汇的。第三方付汇,指的是在出口企业与进口企业之间,由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方付汇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支持: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出口企业通过第三方付汇的方式收取外汇,以促进贸易便利化

2、 实际需求: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因进口企业信用问题、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选择第三方付汇。

3、 操作简便:第三方付汇手续相对简便,有利于提高企业资金流转速度。

二、出口收汇第三方付汇怎么操作

出口收汇第三方付汇的操作流程如下:

出口收汇第三方付汇_出口收汇允许第三方代付_出口收汇备案与核销

1、 签订合同:出口企业与进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选择第三方:出口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第三方作为付汇方。

3、 办理备案:出口企业需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第三方付汇备案手续。

4、 提交资料:出口企业向第三方付汇机构提交以下资料:贸易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

5、 支付货款:第三方付汇机构审核资料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进口企业支付货款。

6、 收汇核销:出口企业在收到第三方付汇机构的付款凭证后,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7、 结算手续费:出口企业需按照约定向第三方付汇机构支付手续费。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企业在进行第三方付汇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付汇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洗钱等违法行为。

出口收汇允许第三方付汇,为企业提供了更多资金运作空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第三方付汇的合规性,以促进自身业务的健康发展。

上海自贸区的若干可推广经验

自贸区核心任务之一,就是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深化改革探路。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创造了一批国务院要求尽快在全国推广的经验。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下,上海自贸区创造的商事登记改革措施和企业信息公示等,都已经在全国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前,自贸区又在登记和监管两个方面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路。在登记改革方面,自贸区率先实现“三证合一”,备案制企业在4个工作日内可以一并领取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登记设立从一站式服务到“单一窗口”制度,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

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自贸区创造了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公开、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等6项可复制的经验。企业年检制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内容涉及企业资产状况的部分,可能会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问题,自贸区采用年度报告报送信息与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相分离的方法。自贸区范围内试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自贸区给诚信企业设立的诚信档案“白名单”。由自贸区管委会牵头,海关、商检、工商、税务等7个部门,给企业的诚信度打分。

推进贸易便利化。自贸区海关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形成电子口岸跨部门共建、共管、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执法流程和通关流程。自贸区海关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目标是“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制度,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推出60多项创新举措,进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减少41.3%,出口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减少36.8%。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按照2015年底在沿海口岸、2017年在全国所有口岸建成“单一窗口”的目标,加快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单一窗口”建设试点经验。

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自贸区金融改革可概括为“1+4”,一个FTA系列账户(自贸专用系列账户),加上投融资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中央要求创新金融制度不允许出现系统性风险,不允许出现区域性风险。自贸区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及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自贸区利率市场化改革,按“先贷款后存款,先外币后本币”的原则进行。从2015年6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自主权和选择权将完全下放至企业。外资企业可按需结汇,从支付结汇到意愿结汇。FTA系列账户目前尚未在其他自贸区推广。

推进航运服务领域开放。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目前上海已是全球吞吐量最大的港口。自贸区加快上海浦东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起贯通航运服务的“中枢神经”。上海浦东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包括了航运服务、海事登记、航运人才、航运信息、港航管理等众多高端航运服务功能。上海航运交易所信息中心每天发布国内唯一的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及中国进口原油运价指数、中国进口干散货运价指数,在世界有较大影响力。成立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提升中国航空话语权。

商事制度改革单一窗口_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广_上海自贸区意愿结汇工作

推进文化服务领域开放。文化领域涉及游戏、娱乐、演艺、拍卖,其中文物拍卖被列入负面清单。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娱乐场所,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自贸区重点聚焦国家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加快形成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集聚辐射效应。吸引外资龙头文化创意企业落户自贸区,吸引国内外顶级艺术机构和国际顶级大型艺术博览会落户自贸区,推动艺术品交易业态创新。提升基地服务品质,优化服务模式,强化与提升基地服务能级,完善基地的翻译、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行政审批、数据库信息咨询、国内外大型展会参展合作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设。

扩大医疗行业与专业健康医疗保险领域开放。自贸区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自贸区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2014年7月22日,德国阿特蒙集团、银山资本与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外高桥医保中心等共同出资成立中国上海自贸区阿特蒙医院。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经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商务部已经批准北京市、广东省等7省市试点设外资独资医院。

推进商贸服务领域开放。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电信业务,在自贸区允许外企以独资形式经营。外资可经营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呼叫中心业务等7个过去不能涉及的领域业务。电子商务55%股权开放。明确将审批权限由工信部下放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并大幅缩短了审批期限。工信部明确,在上海自贸区内试点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可至100%。

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利用自贸区制度创新,建立以降低物流成本、加快通关速度、减少销售环节为目标的进口商品展示直销中心,推动我国消费增长。商务部调查,手表、箱包、服装、电子产品等20种进口品牌消费品,我国内地市场的平均价格比香港地区高45%,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如此大的差价,使得我国有很大一块消费流到境外。自贸区通过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由于进口环节减少,商品价格低,老百姓趋之若鹜。同样,平行进口汽车,即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引入中国市场销售的汽车。由于绕过了总经销商、大区经销商、4S店等环节,平行进口车的售价一般比4S店的同款便宜10%至25%。自贸区内设立带有保税展示功能的进口商品国家馆。目前澳大利亚、俄罗斯、泰国、立陶宛、新西兰、智利、意大利、波兰等国已开始营运。自贸区建立跨境贸易电商平台“跨境通”。亚马逊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国际贸易总部,通过“跨境通”平台,实现美国货物直邮中国,并用人民币结算。随着自贸区在全国推广,进口商品价格也会降低,自贸区建设将成为推动我国消费增长的新机遇和新载体。

推进政府管理机构改革。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中,自贸区步子很大,合并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部门,成立市场监管局。这项改革减少了监管机构和人员,提高了监管效率,符合大部制改革的方向,在不少地方得到复制和推广。截至目前,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四川、陕西、江苏、黑龙江等开始在区县(市)或地市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天津成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机构和职责。

原标题: 上海自贸区29项经验将推广至全国

千呼万唤始出来,上海自贸试验区35项可复制经验终于面世。

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原则上,除涉及法律修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

据悉,上述35项可复制经验中,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重点是投资管理、金融、贸易便利化等5大领域29项改革事项,以及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及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等6项改革事项。

核心制度改革集中在金融领域

《通知》称,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多来,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其中,在投资管理领域,包括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等9项改革;在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等5项改革。

实际上,上述经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取得积极成果。以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为例,执行的是“企业资质评估+简易核准+监督检查”模式。截至2014年10月底,上海自贸试验区已有12家企业通过上海检验检疫局入境维修企业资质评估,实际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共6家,涉及维修产品主要为计算机设备类、机械设备类、通信设备类。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制度改革的金融领域,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4项改革经验将向全国推广。

上海自贸区意愿结汇工作_全国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_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经验

事实上,在上海自贸区推出上述相关政策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自2014年7月4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在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内的16个地区实施了这两项改革。

确保试点经验落地生根

除上述29条经验推广至全国外,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还将负责将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包括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进口货物预检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早在201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就出台支持自贸区建设的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据悉,在进境审批环节,上海检验检疫局能够独立完成负面清单以外的检疫审批事项,审批流程时限由之前的20个工作日大幅缩减为7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

2014年4月18日,一幅英国艺术家用蝴蝶标本拼贴而成的艺术作品《魔鬼》在外高桥保税区内的专业艺术品仓库中查验完毕。这幅海外艺术品成为了“免于审核国外检疫证书”新政的第一个受益者。

为了“尽快推广”,《通知》要求,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质检总局、人民银行、商务部等近十个国务院部门将分工负责,复制推广多达29项改革事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要因地制宜,将推广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其中,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于2015年1月31日前送商务部,由商务部汇总后报国务院。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赵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