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业务创新

交通银行积极为上海自贸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引言】上海自贸区建设是我国进一步推动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参与更高层次全球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肩负着为全国探索改革路径的重要使命。在推动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金融的改革创新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等内容,其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力度对业务发展推动较大。如政策中有关区内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的先行先试,进一步拓宽了人民币回流渠道,推动了人民币逐步有序的双向流动,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了重要条件。

作为一家总部在上海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把自贸区金融业务的发展作为该行实现“两化一行”战略的重要契机。一年来,该行创新推出了多项自贸区金融业务,在机构设置、业务授权、系统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均投注了大量的资源,为上海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

尝试业务创新,发挥集团金融优势

为推进自贸区业务发展,交通银行始终注重发挥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境内外联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优势,积极进行业务创新。2013年12月,交通银行携手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首笔区内中资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业务。该笔业务的顺利试水标志着《意见》精神的成功落地,为今后银行操作此类业务积累了实务经验。

据了解,随着上海自贸区的挂牌成立,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从原来服务于保税区的功能升级为自贸区的开发建设重任,存在大量资金需求。“三十条”《意见》指出,区内中外资企业可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应用于国家宏观调控方向相符的领域。就此,交通银行迅速展开方案设计、启动业务流程,从确认境外人民币借款金额、落实授信方式,到联系境外银行放款;从协助沟通签约、开立人民币境外借款专用账户,直至办理借入资金的支付使用等,“一条龙”服务让公司尝到了银行服务的便利性。最终,公司从交行境外分行借入一年期人民币资金1亿元,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除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外,交行还与上海东方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约,以境外直贷模式借入人民币外债,用于公司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

这些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既拓宽了企业举借境外资金的渠道,也缓解了境内银行的资金压力,在目前境外资金成本较低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区内企业(或机构)的融资成本,为促进银行加强境内外联动、提高银行全球一体化服务水平开辟了较为广阔的空间。

支持自贸区发展,实现多项自贸区“创新”

首家获得自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资格的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该细则简化了自贸区内企业办理直接投资业务的手续,促进了企业投资的便利化,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对此,交通银行组织了专业服务团队,制定专门的内控管理制度,及时完成与外汇局的系统对接,率先成为全国首家获得自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资格的银行,并成功为上海某广告公司办理了首单自贸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业务,企业仅需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便可一次性完成外汇登记与账户开立的手续,实现了银行受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的一条龙服务,开创了直投业务金融创新的先河。通过简化直接投资业务流程,交行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间,为自贸区内企业办理直接投资业务提供便利。

首批为区内企业成功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的银行之一

自贸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允许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资金意愿结汇。交通银行立即开展内控制度制定和系统改造工作,及时向外汇局报备,成为在自贸区外汇管理细则公布之后,首批为区内企业成功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的银行之一,并成功为AQ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办理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该项政策给予企业资金兑换的自主权,允许外汇资金结汇时点和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的支付使用时点可以进行分离,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意愿和市场判断及时采取汇率避险措施,减少汇兑损失,也强化了境内外汇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完成上海地区首笔商业保理企业人民币外债业务

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_交通银行自贸区业务_上海自贸区意愿结汇工作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商业保理这项新兴的商务服务行业,自贸区给予了较大的政策空间,吸引了众多计划开展商业保理的公司落户。

香江汇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上海自贸区首家获批成立的外商独资商业保理企业。为协助公司开展业务,今年5月份,自贸区分行为公司完成了上海地区首笔商业保理公司人民币外债的开户和商业保理资金投放。该笔人民币外债成为人民银行颁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后上海地区首笔商业保理企业人民币外债业务。

系统内首单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汇款

根据人行《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政策推出以来,交行就政策合规、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探讨,最终成功为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理系统内首单自贸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汇款,金额约2000万元人民币。该笔业务是交行结合上海自贸区政策首次办理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自贸区落实相关金融政策积累了经验。

首笔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购汇汇出的外币汇款业务

根据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试行政策,目前阶段下,区内主体只能开立人民币自由贸易账户。交通银行通过充分准备,成功为S公司完成首笔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购汇汇出的外币汇款业务。客户通过人民币FTE账户办理美元购汇后汇至境外交易对手,并通过交行网络在境外进行购汇平盘操作,顺利实现了美元汇出汇款。

该笔业务的成功办理丰富了自由贸易账户的汇兑结算功能,为银行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现行金融创新政策提供操作范例,为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积累了实务经验。

积极参与金交所黄金国际板业务

为推进自贸区与国内黄金市场建设,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国际板”市场计划于今年9月26日正式启动。业务初期将开设三个合约,分别为iAu100g、iAu99.99、iAu99.5。

作为最早参与金交所业务筹划工作的银行,交通银行在结算流程设定过程阶段就积极提出实务建言。业务进入实测试运行阶段后,交通银行迅速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及汇丰银行、民生银行和港交行等银行开立FTE/FTN账户。截止目前,国际黄金交易中心结算资金已逾2亿元人民币,大力推动了黄金国际板首批现货合约交易。

交行上海市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顺应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转换思路,先行先试,不断开发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的金融产品及业务模式,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相伴成长 十年有我丨2025年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交流会顺利召开

相伴成长 十年有我

——来自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会员代表的祝福视频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建立10周年之际,外汇交易中心于11月28日举办2025年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交流会,来自会员机构、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中央结算公司等机构的100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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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李梅静致欢迎辞,回顾了2015年以来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10年的发展历程,并对市场会员长期以来的支持、帮助和肯定表示感谢。市场一部总经理华小岳介绍了市场运行情况及业务创新成果。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和市场机构的信任与支持下,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由点及面的跨越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向前。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渣打银行(中国)及中银理财作为机构代表分别就全球和境内外币利率市场趋势与展望、外币回购业务实践和非银机构参与市场等主题进行分享。会议期间,外汇交易中心还围绕市场发展、产品与机制完善等议题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参会机构踊跃发言,为市场发展提出宝贵的建设性意见。

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十周年_外汇交易交易中心_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外币利率市场发展

张笑梅

中国银行 高级交易员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外币利率市场发展_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十周年_外汇交易交易中心

陈黛梦

交通银行 高级经理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外币利率市场发展_外汇交易交易中心_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十周年

董澳媛

渣打中国 执行董事

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十周年_外汇交易交易中心_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外币利率市场发展

袁珂珂

中银理财 高级总监

十年耕耘,春华秋实。经过持续培育与建设,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交易规模稳步增长,参与主体日益丰富,已逐步发展成为境内外币资金管理与定价中心。目前日均交易规模约400亿美元,形成了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外币利率产品体系,全面覆盖从短期流动性管理到中长期资产配置的多元需求,为各类参与主体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的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坚实支撑。

下一步,交易中心将在监管机构的指导和市场机构的支持下,通过打造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金融基础设施,深度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局,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以推动市场高水平开放为导向,持续完善产品序列、优化交易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外币利率市场向更高质量、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AI用参会代表对市场的祝福与期许组成的词云

AI用参会代表对市场的祝福与期许组成的词云

外汇交易交易中心_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外币利率市场发展_银行间外币利率市场十周年

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外汇局说了这些

许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19日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出简化行政审批,取消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市场准入相关证明文件。《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据外汇局介绍,《办法》在保持现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

外币换算公式_简化行政审批个人本外币兑换_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网络配图

《办法》提出简化行政审批,将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市场准入相关证明文件。

同时,优化办事流程。允许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

《办法》还称,推动业务创新。允许特许机构在为境内个人办理外币兑出业务时,接受客户支付的本人名下的非现钞类人民币资金。

此外,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适当优化市场准入的业务量标准、技术条件、企业及管理人员资信状况等要求。

监管方面,《办法》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特许机构建立有效风险控制制度,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是否有影响?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表示,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对于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问题,王春英称,修订后的《办法》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