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未分类

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客外汇买卖办法

第一章 代客外汇买卖的对象与范围

第二章 外汇买卖的申请

第三章 交易与汇价

第四章 资金交收

第五章 责任及保护

第六章 附 则

为了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代客外汇买卖业务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代客外汇买卖的对象与范围

第一条 我行提供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的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以及期权、掉期业务服务,其中远期外汇交易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条 从事进出口贸易或对外经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外汇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因调整头寸和货币保值所需,可与我行进行交易。

第二章 外汇买卖的申请

第三条 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外汇买卖,客户需提供有关部门对该项贸易的批件及合同副本或信用证等付汇证明。调整头寸及货币保值性质的外汇买卖,需事先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与我行签订有关协议。

第四条 申请外汇买卖的客户应在我行有相应的外汇存款,或持有金融机构开立的及时付款的履约保证。我行外汇贷款项下的外汇买卖申请,需经我行信贷部门签署意见并核定资金来源。即期外汇买卖,客户需在我行有100%的保证金存款或提供信用保证;掉期交易,客户需有5%的保证存款或提供履约担保。

第五条 客户委托我行进行外汇买卖,必须填具我行统一印制的外汇买卖申请书,经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书内容包括买卖币种、金额、目标汇率、委托有效期,以及交割帐户。

第六条 外汇买卖申请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件,我行可按申请书内容执行。客户如果提出取消或更改申请书内容的申请,需经我行接受并确认后生效。客户在提出取消或更改申请书内容的申请被我行接受之间,我行已经执行原申请书委托指令,则客户应按原申请书内容履行。

第三章 交易与汇价

外汇买卖申请条件要求_建设银行兑换外币手续费_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办理流程

第七条 客户委托外汇买卖在申请书内填具的目标汇率可采取指定单一固定汇价和指定某一成交幅度两种方式。我行在客户的委托期限内到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后,立即通知客户实际成交汇率。

第八条 我行即期外汇买卖手续费采用提取价差或直接按比例核收1‰以下的手续费的方式。当日成交当日交收资金或次日交收资金的超短期外汇买卖,需加收两日或隔夜的掉期点。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交易,应按期限长短或金额大小加收风险承担费,并统一计算在价差内。

第九条 我行一般情况下不接受5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以下的委托外汇买卖。因特殊情况接受5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以下的委托外汇买卖,我行需适当扩大价差。

第四章 资金交收

第十条 当日成交当日交收资金的超短期外汇买卖,我行在成交当日将客户卖出的货币资金从其在我行的存款户上扣划,同时,我行将客户买入的货币资金拨入客户指定的帐户,并通知客户。

第十一条 即期外汇买卖,其资金交收日为外汇买卖成交日的第二个营业日(不包括相应货币发行国的节假日)。客户应将卖出的货币资金于委托日汇入我行并存入在我行的保证金户,至资金交收日,我行扣划其保证金户资金,并将客户买入的货币资金汇入客户指定的帐户。

第十二条 远期外汇买卖,客户应将10%的定金于委托日汇入我行存入保证金户,至远期外汇买卖到期的前两个营业日,客户应将要卖出的货币资金汇入我行以备交收,至到期日,我行将客户买入的货币资金汇入客户指定的帐户。

第十三条 期权交易,若客户买入期权,应于委托日将期权保险费(Premium)汇入我行帐户。若客户卖出期权,客户应于委托日将10%的履约保证金存入其在我行的保证金户。我行另于成交日后两个营业日将客户应得之期权保险费汇入客户在我行保证金户。其10%的保证金或所得保险费在该笔期权交易未到期前不得动用。在期权有效期内若期权被履行,我行应迅速通知客户按协议价格将卖出货币于当日汇入我行帐户,我行于期权履行日后两个营业日将客户买入货币汇入客户指定帐户。

第十四条 货币掉期交易。客户于委托日将掉出货币汇入我行并存入其保证金户,成交日后两个营业日我行将客户掉入货币汇入客户指定帐户,并从客户保证金户扣划其掉出货币。在客户没有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时,其掉入货币应有5%存入其在我行的保证金户。至掉期交易到期日的前两个营业日除非客户事先申请继续掉期,否则客户应按掉期汇率将原掉入的货币金额存入我行保证金户,我行于到期日将客户原掉出的货币按抻期汇率汇入客户指定帐户。

第十五条 客户在相应的交易项下未按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或十四条交收资金,我行从交收日起按未交收资金数额计算透支利息。

第五章 责任及保护

第十六条 远期外汇买卖,及代客卖出期权交易,我行应每日按市场价格试算其盈亏,当客户远期外汇买卖或卖出期权的试算亏损超过其在我行保证金存款,我行视市场情况有权要求客户至少按5%的递增比例增加其保证金存款。若客户的该项交易是由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担保,则担保的金额相应自动增加。

第十七条 客户不及时按我行规定交付或增加保证金,我行有权做保护性的反冲平盘交易,客户或其担保人应为此承担一切损失。

中国中车去年海外合同额超500亿元 从地铁到高铁一个都不错过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5月14日至5月15日举行,近几日围绕着“一带一路”的话题更成为各家媒体关注的焦点。自南、北车时代起,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已经成为常态,而在合并之后,中国中车依然在为此努力。

5月8日,在国新办就中央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国中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刘化龙表示,中国中车近年来在“一带一路”的建设和“走出去”的过程当中,通过融进去,真正做到民心相通、文化融通、共同发展,进而实现“一带一路”提出的总目标:共商、共建、共享。

中国中车践行“五本”模式

近几年,中国中车海外业务发展迅速,据刘化龙表示,中国中车在马来西亚、土耳其、印度、美国等一些国家都设有企业。从这几年实践情况来看,整体感觉在“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过程当中,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一定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定要把发展成果做到共享。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当中,整体的想法就是要积极探索“五本”模式,积极担当起四个角色。

而所谓“五本”模式,即产品和对方合作方要做到本地化生产、本地化采购、本地化用工、本地化售后服务和维修以及本地化管理。通过实践证明,“五本”模式的实施,对当地的就业和产业发展,都带来了比较积极的影响。在推进过程中,努力承担起“四种角色”。即文化的“传译者”、人才的“孵化器”、产业的“推进器”、社区的“好邻居”。

《证券日报》记者翻阅2016年以来的相关公告发现,去年,中国中车海外订单合同金额累计早已破百亿元。对此,公司方面称,正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2016年以来,成功中标美国芝加哥地铁车辆订单,进入北美市场,并相继获得肯尼亚、泰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订单。

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简称“株洲机车”)为例,2016年6月份,株洲机车与中铁国际等公司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地铁车辆销售合同,该项目合同额约9.7亿元。据了解,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项目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巴经济走廊签约的首个基础设施项目。同月,株洲机车还与印度德里地铁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额约7.2亿元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2016年12月份,株洲机车与南非国有运输集团公司签订了机车配件供应与可靠性管理合同,总金额约141.4亿元。2017年4月份,公司与马来西亚交通部签订了约13.2亿元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中国中车一带一路合作_中国中车五本模式实践_印尼高铁项目最新消息 股票

与此同时,中国中车另一家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客股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取得新突破。2016年6月份,长客股份与曼谷捷运有限公司签订了约12.2亿元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2016年12月份,与澳大利亚DownerEDI有限公司签订了约25.4亿元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

国际合同达559亿元

有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中车新签订单约2626亿元,其中国际业务签约额约559亿元,同比增长40%,期末在手订单约1881亿元。此外,公司马来西亚制造中心成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示范基地,公司在印度设立的首家工厂也于2016年建成投产。

而据今年4月11日的公告显示,中国中车公控股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股份)参与的中印尼高铁承包商联合体与中印尼高铁公司签订了印尼雅万高铁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约324亿元,其中四方股份负责提供350公里高速动车组,总价约25.1亿元。

有分析师指出,轨道交通装备作为国家向世界亮出的一张重要名片,有望接力建筑企业出口等传统“走出去”业务的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中车出口业务年均增速有望达到40%,占轨交业务比重30%以上。

而对于中国中车来说,随着“一带一路”的逐步深化及中车海外业务存量增多,相应维修及零部件订单也将逐渐增加,有望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新支撑,2017年是一带一路和区域经济的迸发之年,拥有欧美高端市场的站台和背书,有望为其海外业绩带来超乎预期的增长幅度。

国联证券研报认为,中国中车高端市场不断突破,随着公司生产的车辆在海外顺利投入运营,公司车辆性能将会得到越来越多国家认可,受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力推进轨道交通项目,公司生产的车辆有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得到推广。

股市必读:万朗磁塑(603150)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3.98万元,占总成交额1.91%

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盘,万朗磁塑(603150)报收于39.46元,下跌1.5%,换手率4.2%,成交量3.59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资金流向

10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3.98万元,占总成交额1.91%;游资资金净流入10.88万元,占总成交额0.08%;散户资金净流入263.1万元,占总成交额1.83%。

万朗磁塑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

万朗磁塑对外投资股权公告_002102万隆证券网_万朗磁塑股价分析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23,535.91万元购买泰州天恩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为HAYOUNG SPECIAL GLASS CO.,LTD,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电零部件、玻璃制品等生产销售。本次交易定价参考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值为23,300万元,增值率146.35%。交易分两次交割,首次交割85%股权,第二次交割15%股权,均通过共管账户分期支付。本次交易完成后,天恩电子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能产生商誉及减值风险。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整合、协同效应不及预期及市场开拓等风险。

万朗磁塑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5-081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万和国、独立董事陈矜、董事会秘书张小梅、财务总监丁芳。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higagroup@higasket.com提前提问。说明会期间,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并提问。会后可通过该网站查看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联系人:公司证券部,电话:0551-63805572,邮箱:higagroup@higasket.com。

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