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要抢券商饭碗?监管再次明确:鼓励律所起草招股书!此前一单大赚3750万

律所要抢券商饭碗?监管再次明确:鼓励律所起草招股书!此前一单大赚3750万

律师起草招股说明书新规_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_证监会律师事务所招股说明书管理办法

近日,证监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规称,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修订后的规定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可以组织起草招股说明书;鼓励律师事务所在组织起草招股说明书时,对招股说明书中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验证,制作验证笔录。

据悉,这已经不是监管第一次鼓励律师起草招股书了,10年前就有此说法。不过就实践来看,A股由律师起草的招股书寥寥无几。业内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短期来看,律师起草招股书面临不少挑战,大规模推开不太可能,但长期来看却是个明确的方向。“对律所也是个不错的业务机会”。

多次鼓励律师撰写招股书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历史上,监管已经出具了多份文件,鼓励律师参与招股说明书的撰写。

最早的规定已是10年前了。2012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表示,“提倡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撰写招股说明书”。

2022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律师可以会同保荐人起草招股说明书,提升招股说明书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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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底,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组织起草招股说明书等与证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鼓励律师事务所在组织起草招股说明书时,对招股说明书中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验证,制作验证笔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中称,为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可以组织起草招股说明书。

业界有一定期待

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招股说明书大都由律师组织撰写的。不过在A股市场上,即便是注册制推出以后,招股书主要还是由保荐机构撰写。整体而言,律师在招股书中参与度比较低。

让律师撰写招股说明书,实操性如何?难度多大?券商中国记者采访获悉,业界仍有一些困惑:

有的律师表示,律师参与招股说明书写作的责任边界需要比较好的判定。当律师参与到招股说明书的写作后,若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存在或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律师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

律师撰写招股书的费用问题也比较受关注。有投行人士表示,律师撰写招股书,对于律师而言,既增加了工作量又增加了项目风险,费用如何定价?这部分费用由发行人出还是保荐机构出?

专业性也是挑战。投行人士称,招股书中至少三分之一的内容是财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分析,券商撰写招股书,因其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可以复核、分析会计师提供的数据是否有问题,可以撰写财务数据分析部分。如果由律师来撰写招股书,这部分内容怎么处理?

由于A股市场各中介机构的分工长期固化,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讲,现阶段直接参与到招股说明书的写作中无疑挑战巨大。“当然,时间拉长,这些都是可以解决的”,有投行人士称,律师撰写招股书毕竟还是新事物,短期有挑战,但磨合一段时间之后,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对律所来说,这也是个难得的业务机遇。”律所人士表示。

此前已有律所撰写招股书

在2022年10月10日上市的科创板企业富创精密招股书就备受关注。这一招股书被称为中国证券业史上首单由律师撰写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本次IPO发行费用合计2.63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为2.07亿元,律师费高达3750万元,远高于审计及验资费127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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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中国记者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该笔IPO法律费用在A股IPO市场中创下历史新高。富创精密表示,这笔费用的构成包括发行人律师费用、招股说明书撰写及验证笔录编制律师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富创精密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中介机构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等。招股说明书撰写及验证笔录的编制律师共有5位,分别为唐周俊、顾平宽、慕景丽、苏付磊、刘允豪。

为做好业内首单,中伦律师事务所派出豪华团队。中伦律所官网显示,撰写招股书的律师团队中,唐周俊及顾平宽均为权益合伙人,慕景丽为非权益合伙人。其中,唐周俊在2021年11月被北京证券交易所聘任为首届上市委委员、首届重组委委员。

目前招股书问题较多

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制下股票发行阶段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上市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表示,在注册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得到提升,但仍存在可读性不高、投资决策相关性和信息披露针对性有待增强等问题,市场各方反映较多。

在实际的操作中,部分招股书质量不高的问题也被交易所关注问询。

近日,北交所拟上市企业戈碧迦回复了北交所的第一轮问询。交易所提出的问题之一就包括“精炼优化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内容”。一方面,请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可读性与针对性。另一方面,请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对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各类主要产品的功能、用途、下游应用领域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核对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避免夸大性、误导性陈述。

外盘黄金交易平台有哪些?这些平台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外盘黄金交易平台众多,安全性保障各有不同

在金融市场中,外盘黄金交易吸引着众多投资者的目光。然而,选择一个可靠的交易平台至关重要。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外盘黄金交易平台,并探讨它们的安全性保障措施。

外盘黄金交易平台选择_福汇和嘉盛出金_外盘黄金交易监管机构

常见的外盘黄金交易平台

1. 嘉盛集团(FOREX.com):作为知名的外汇交易商,也提供黄金交易服务。其拥有严格的监管和良好的市场声誉。

2. 福汇(FXCM):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交易品种丰富,包括黄金。

3. 盈透证券(Interactive Brokers):为专业投资者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黄金交易是其中之一。

安全性保障措施

平台监管机构资金托管风控措施

嘉盛集团

多个国际知名监管机构监管

隔离账户存放客户资金

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市场风险

福汇

受到严格监管

客户资金与公司运营资金分离

多种风险控制工具,保障交易安全

盈透证券

受权威机构监管

资金托管于知名银行

强大的风控技术和严格的合规流程

监管是保障平台安全性的重要因素。上述平台通常受到多个国际知名监管机构的监管,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等。这些监管机构对平台的运营、资金管理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和监督。

资金托管方面,正规平台会将客户资金存放在隔离账户中,与平台自身的运营资金分开,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

风控措施也是衡量平台安全性的关键。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市场波动,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同时,平台还会提供止损、限价等风险控制工具,帮助投资者降低损失。

然而,即使是知名的外盘黄金交易平台,也不能完全消除投资风险。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应综合考虑平台的信誉、监管情况、交易成本、客户服务等因素,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谨慎决策。同时,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非法或不可靠的交易平台,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元所、贺秋平、高媛)

〔2021〕86号

当事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元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贺秋平,男,1980年9月出生,时任天元所律师、合伙人,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高媛,女,1984年1月出生,时任天元所律师,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天元所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天元所、贺秋平、高媛均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天元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科技)披露的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9日,蓝山科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说明书》)并进行了公告,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9月22日,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关于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9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

蓝山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未披露其与北京天越五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越五洲)、北京康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居网络)、北京博雅君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君立)、北京拓普星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普星际)、北京伊普赛斯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普赛斯)的关联方关系。

二、天元所接受蓝山科技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2020年1月2日,天元所开始为蓝山科技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指派贺秋平、高媛担任该项目签名律师。4月29日,蓝山科技公告天元所出具的《关于蓝山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7月14日,天元所根据与蓝山科技事先的约定,授权其上海分所与蓝山科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律师费125万元,蓝山科技未按照约定向天元所或其上海分所支付律师费。

三、天元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记载

天越五洲、康居网络、博雅君立是蓝山科技客户,拓普星际是蓝山科技研发服务供应商,伊普赛斯是蓝山科技出售生产设备的买方。上述公司均根据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Zhao******(中文名赵某梅,以下称赵某梅)的指示设立,充任上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人员系蓝山科技的员工及其亲属,工商手续由蓝山科技人员办理;同时,上述公司的财务由蓝山科技统一管理,财务账套均由蓝山科技保管,会计记账由蓝山科技财务人员负责,资金划转由赵某梅调度,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由赵某梅审批后交蓝山科技财务部员工办理。此外,上述公司员工的工资均来源于蓝山科技或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谭某的银行账户,其他福利也由蓝山科技发放。相关的工商、社保资料、工资结算表、开具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等资料由蓝山科技集中保管。

上述公司均由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谭某、赵某梅实际控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蓝山科技关联方,与其有关的虚假交易对蓝山科技财务指标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如2018至2019年蓝山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经赛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赛博)虚增对天越五洲销售收入11,653.04万元,虚增利润3,080.48万元等。但天元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中“九-(一)发行人的关联方”部分并不包括上述公司。

同时,蓝山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也未披露上述关联方,但天元所在《法律意见书》“九-(七)”部分载明“发行人《公开发行说明书》及其摘要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四、天元所违反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则的未勤勉尽责情况

天元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采取书面审查、函证、访谈等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查验,相关查验工作违反《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规定,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况。

(一)书面审查不到位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_天元所虚假陈述处罚_天元所关联方认定纠纷

天元所在书面审查时,违反《执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未能关注下述异常情况,进而未能查证确认天越五洲等5家未披露关联方及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具体情况如下:

1.天越五洲和康居网络

其一,根据工作底稿中的天越五洲和康居网络的工商资料,两家公司的股东均包括李某晶,注册地址位于同一栋楼的不同楼层,均曾登记过号码为010-822847**的联系电话。同时,蓝山科技工商资料记载其电话号码为010-822847**-843,工作底稿中两家公司工商资料记载的联系电话与蓝山科技工商登记的电话号码完全一致。其二,根据工作底稿,天越五洲工商资料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是王某1。王某1是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赵某梅的侄媳,通过公开信息可知,其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6月23日期间是蓝山科技关联方北京中创昊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监事。

2.博雅君立

根据工作底稿中蓝山科技、中经赛博与博雅君立签订的销售合同,魏某颖作为博雅君立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名。魏某颖是蓝山科技网络部员工。通过公开信息可知,2010年7月30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魏某颖还是蓝山科技关联方北京中经蓝山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股东。工作底稿中的中经赛博工商档案还记载魏某颖是2007年10月中经赛博股东会会议记录人的信息。

3.拓普星际

工作底稿中16份蓝山科技与其研发服务供应商拓普星际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文本显示,蓝山科技填写的联系电话是010-822847**,拓普星际填写的联系电话是010-822847**,双方所用电话号码号段接近,填写位置均位于首页起始部分且上下相邻,易于发现。合同中蓝山科技填写的联系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28号楼121号,拓普星际填写的联系地址是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康庄工业开发服务中心办公楼318,地理位置的距离与相近电话号段存在明显矛盾。蓝山科技工商资料记载的电话号码为010-822847**-843,也与拓普星际的联系电话完全一致。

4.伊普赛斯

根据工作底稿,中经赛博、蓝山科技与伊普赛斯签订的出售生产设备销货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共41页,均记载了蓝山科技的联系电话是822847**,中经赛博联系电话是822847**,伊普赛斯的联系电话是822847**,双方联系电话号段接近。

(二)函证措施流于形式

天元所的函证措施流于形式,程序失控,违反《执业规则》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导致未能查验确认天越五洲等未披露关联方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的真实性。具体情况如下:

1.未独立向被询证方发函,函证程序失控

2020年2月及2020年3月至4月,天元所分两批对包括天越五洲、康居网络、博雅君立、拓普星际在内的蓝山科技客户、供应商及相关银行实施函证措施。两批函证天元所均使用保荐人的询证函模板,并交由蓝山科技人员代发。天元所在函证过程中,不负责也不关注函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填列,没有索要相关运单或保存邮件投递信息的查询记录,无法核实收函主体的相关信息。

在对银行的询证过程中,天元所作为保荐人的联名询证方,未对函证程序保持应有控制。一是将询证函交给蓝山科技人员代为前往银行进行询证,且未保存涉及虚增存款的工商银行大屯路支行的回函快递单。二是未发现2020年4月21日对工商银行大屯路支行询证蓝山科技2985账户、北京蓝山量子科技有限公司4645账户、中经赛博4770账户在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时点账户余额的回函与实际余额均不符,询证回函系蓝山科技伪造。上述询证函格式不一致,真实的询证函回函有工行系统打印编码,伪造的回函没有工行系统打印编码,存在明显矛盾,但天元所未予关注。

2.未关注回函形式瑕疵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

在发函程序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天元所收到回函后只核对函证内容是否得到确认,未发现第二批询证函均缺少蓝山科技、中经赛博的盖章确认,没有分析被询证方未经委托人同意即对函证事项予以确认的可信度。并且,天元所没有对回函寄件人的信息进行审核,没有追加措施验证单位名称、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与被询证方相应信息的一致性,没有验证寄件地址的有效性,评估回函可靠性;工作底稿中未保存回函运单追踪信息,多数快递信封没有寄件人信息,回函与快递单不能一一对应,天元所补充编制的询证函情况统计表仅记载被询证方名称、询证方式、函证年度及是否回函的信息,缺少包含函证收发时间及过程详情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