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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可:金融危机不是经济危机 汇率变化影响出口企业

绿色金可:金融危机不是经济危机 汇率变化影响出口企业

作为企业,绿色金可认为很难说经济进入拐点,“企业不了解市场和行业的整个情况,更多地注重自身的经营,市场在不断地变化。”北京绿色金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锡璋说。

王锡璋认为,产业和金融业是两回事,各个行业也不同,有的企业受到很大冲击,有的企业间接受到一些影响。具体到生物医药行业也很不好说,涉及很多方面,包括金融、市场,问题非常复杂。

他特别强调,应该客观看待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不是经济危机,无论是产业、企业还是消费都应该理性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金融危机的爆发可能是个导火索,暴露了一些产业或者企业固有的问题,这种情况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用危机掩盖或者忽略一切问题。

汇率变化影响出口企业_出口企业收汇_金融危机不是经济危机

绿色金可是一个典型的出口型企业,而且主要出口美国市场,但是,企业的销量却是在不断增长的,说明美国市场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

王锡璋认为,企业受到的影响很多来自于金融行业。“结算有问题,尤其日本不太好,结算慢了。因为中国银行列出一些名单,限制了哪些银行不能受理,这样导致结算有一些问题。”

而王锡璋表示,对于出口企业最致命的影响还是汇率的变化。“美元贬值,出口企业日子没法过,眼看着钱就没了。企业没法调整,很难应对。我们也采取了一些办法,但是应对办法是局部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汇率是贸易战的原因,跟金融危机有关,但又不直接不尽然。有些出口企业日子没法过,只能靠企业自身去扛。”(西 域)

人民币汇率急跌背后:出口企业迎结汇窗口期 进口企业加大外汇套保降低购汇成本

“随着越来越多外贸企业开始逢高结汇,正有效平抑部分汇率异常波动幅度,令人民币汇率很快在合理汇率区间保持平稳双向波动。”

截至4月25日20时,境内在岸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徘徊在6.5486附近,盘中一度创下去年5月以来最低点6.5770。

这意味着4月19日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累计跌幅超过2000个基点。

“这让我们结汇意愿迅速走高。”一家江浙地区出口企业财务总监向记者透露,随着人民币汇率快速回落,目前他们正将约400万美元外贸收款结汇成人民币,相比4月初,如今结汇金额要高出逾80万元人民币,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一位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向记者透露,随着人民币快速回落,越来越多进口企业则意识到外汇套保的重要性——在2月底人民币汇率持续坚挺触及年内新高6.3034附近时,他们好不容易说服部分进口企业在6.4-6.45之间建立远期外汇掉期头寸以锁定未来购汇成本,如今他们都感慨若不是当初引入外汇套保措施,他们将面临额外的不菲购汇开支。

在他看来,经历此次人民币汇率快速回落,越来越多热衷押注汇率涨跌开展结售汇投机套利的外贸企业都意识到汇率波动的突然性与不可预测性,纷纷增加外汇套保措施以减低潜在的结售汇亏损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企业外汇套保比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表明市场主体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正继续增强。外汇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合计超3700亿美元,同比增长29%;企业套保比率为26%,较2021年上升4.2个百分点,显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的适应能力提升。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指出,当前外汇局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业务办理和服务,其中包括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与降低企业外汇避险保值成本——外汇局要求金融机构能够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汇率避险需求,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此外相关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政府部门、银行部门和企业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与汇率避险业务担保,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

多位外贸企业主向记者指出,经历此次人民币汇率快速大幅下跌,他们正着手提高外汇套保在企业结售汇额度的比重,进一步降低外汇风险敞口,令企业能在人民币宽幅双向波动环境下尽可能降低汇兑风险。

出口企业“长舒一口气”

外汇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4%,较2021年同期下降3.2个百分点。

究其原因,是一季度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坚挺上涨令出口企业感到结汇金额“缩水”,纷纷降低结汇额度。

与此对应的是,截至今年3月底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境内外汇存款余额7277亿美元,较2021年末增加318亿美元。

“随着4月下旬人民币汇率快速回调,这种局面已发生180度大转变。”上述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过去一周出口企业结汇意愿明显增强,甚至部分出口企业一下子拿出逾60%外汇存款结汇。在他们看来,汇率下跌正创造难得的结汇获利窗口期,令他们同等美元的结汇金额远远超过此前3个月。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企业面临的外汇风险_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_外贸企业逢高结汇

他还发现,随着人民币汇率持续回落,部分出口企业的投机情绪也悄然升温。他们开始等待人民币汇率跌至6.7-6.8才考虑结汇。

“对此我们与这些出口企业开展深入沟通,建议他们不要赌汇率,而是通过建立远期外汇掉期交易头寸设定合理的结汇成本,若企业担心远期外汇掉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我们则会提供伞形期权组合帮助他们规避汇率异动所带来的潜在亏损风险。”这位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指出。经过一番沟通,不少出口企业也意识到未来人民币汇率下跌空间有限,究其原因,一是中国相关部门不会容许汇率单边大幅快速下跌预期持续升温,二是人民币汇率经此一跌,基本回归到相对合理的均衡汇率波动区间。

他告诉记者,过去三个交易日,越来越多出口企业正根据未来资金结汇安排,将远期结汇价格设定在6.5-6.55附近。

一位国有大型银行外汇交易员向记者指出,随着越来越多外贸企业开始逢高结汇,正有效平抑部分汇率异常波动幅度,令人民币汇率很快在合理汇率区间保持平稳双向波动。

值得注意的是,4月25日晚央行决定2022年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9%下调至8%,令在岸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迅速摆脱去年5月以来最低点。截至25日20时,人民币汇率徘徊在6.5486附近,较日内低点回升约200个基点。

进口企业急寻汇率套保降低购汇成本

面对人民币汇率快速下跌,不少进口企业有点“坐不住”。

“过去6个交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下跌逾2000个基点,令我们年内进口采购的购汇开支一下子增加逾400万元人民币。”一位江浙地区大宗商品进口贸易企业财务总监向记者感慨说,目前企业正积极精简开支以应对疫情冲击,这笔额外的购汇开支很可能令企业高层更加头疼。

“这背后,是企业高层此前对外汇套保的重视度不够高。”她直言。春节后银行曾建议企业买入远期外汇掉期头寸将购汇成本锁定在6.4-6.45,但企业高层认为中国外贸高景气足以支撑人民币汇率持续坚挺,婉拒了银行的外汇套保方案。如今,这些企业高层也追悔莫及,正要求财务部门迅速与银行对接,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汇率持续下跌所带来的更大购汇开支压力。

一位城商行跨境业务部门主管向记者透露,上周以来,咨询外汇套保方案的进口企业数量远远高于出口企业。目前他们已提供多种远期外汇掉期交易+期权组合方案,协助他们根据购汇安排锁定合理的购汇套保价格。

“但是,要说服这些进口企业采纳我们的外汇套保措施,绝非易事。”他指出。当前不少进口企业仍考核外汇套保措施的盈亏,没有将外汇套保与降低企业实际运营成本(包括降低原材料进口采购的汇兑成本等)相挂钩,导致进口企业财务部门所采用的外汇套保措施,或多或少存在押注汇率单边涨跌的投机倾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引导这些进口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中性为原则的外汇套保操作机制,进而健全财务考核机制与促进外汇套保操作策略多元化。”这位城商行跨境业务部门主管向记者透露,比如他们建议进口企业一面将大部分购汇风险敞口通过外汇衍生品组合完全锁汇,彻底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一面留出小部分购汇风险敞口根据汇率波动进行滚动对冲,从而博取一定幅度的对冲收益,满足企业对外汇套保操作盈利的考核要求。

他指出,部分小微进口企业仍会担心外汇套保操作成本较高,对此银行强调外汇局已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交易手续费,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外汇套保操作成本,令他们参与外汇套保避险操作的意愿明显提升。

出口企业做账需要什么资料

一、出口企业做账需要的资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出口企业做账所需资料_出口报关单收汇_出口销售发票进货发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

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国际标准,可以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进出口商品检验依照或者参照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应当至少在实施之日6个月前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