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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6月12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第一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

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2000年6月12日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建设银行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解读_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_银行资金头寸如何计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行外汇资金业务,防范金融风险,合理调度外汇资金,提高全行外汇资金效益,根据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行境内一级分行和总行营业部门(以下通称分行)从事外汇资金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总行的授权。分行的外汇买卖、结售汇交易、借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准备金管理、衍生产品交易以及头寸管理等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是中国建设银行外汇资金业务的管理部门。  第二章外汇买卖和结售汇 第四条分行经总行同意并取得国家外汇业务主管部门经营许可,可从事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和结售汇业务。有权经营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的分行经总行和国家外汇业务经营许可管理部门批准,可经营个人外汇买卖业务。 第五条分行经营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和结售汇业务必须与总行平盘,各分行一律不得与我行境内外分行和合资机构、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分中心从事代客外汇买卖和结售汇交易平盘业务。各分行一律不得从事自营外汇买卖业务。 第六条分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和结售汇业务,应遵守国家金融和外汇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我行内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分行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和调期交易,其中远期交易(包括调期交易的远期部分)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结售汇业务暂定为即期交易。两类业务可受理的币种为我行可进行境外清算的币种。 第八条分行办理外汇买卖及结售汇平盘交易的单笔最低交易金额为1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但月末交易不受此金额限制。分行各币种上持有的最大隔夜敞口为1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第九条分行办理外汇买卖平盘交易一律采用电话询价方式,凡电话达成的交易即为生效交易,不得取消。每日交易结束后,分行必须将当日同一货币对下与总行进行的所有同方向的交易累计为一笔交易,并于交易日当天向总行发出交易确认电文。 第十条分行办理结售汇平盘交易,凡美元100万以下、港币等值100万美元以下、其他币种等值10万美元以下的,按我行结售汇牌价及规定点差确定成交价格,毋须询价,但应立即向总行电话报告有关交易情况;达到或超过上述限额的结售汇平盘交易,一律采用电话询价方式成交。 第十一条外汇买卖业务按国际市场的惯例确定起息日,遇相关币种节假日,起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结售汇业务一律按T+2起息,即交易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息,遇国内假日则自动顺延。 第十二条分行必须按规定于每日交易结束后向总行报告当日结售汇项下持有的隔夜敞口和周转头寸情况。 第十三条分行外汇买卖和结售汇平盘交易的外币资金采用逐笔账户结算方式,结售汇平盘交易的人民币资金采用轧差清算方式。 第十四条总行办理外汇买卖和结售汇平盘交易的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6∶00,以分行电话报告或电话成交时间为准。 第三章借款 第十五条分行外汇资金头寸不足时,可向总行申请借入短期外汇资金。各分行一律不得与其他分行、国内同业(包括我行有关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或境外银行(包括我行境外分行)从事拆借业务。 第十六条分行向总行借入外汇资金,分为一般周转借款、项目借款和特别周转借款三种,并分别核定限额。所核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周转滚动使用。 第十七条一般周转借款用于分行弥补日常业务项下的头寸不足。该额度由总行于每年年初根据分行上年国际结算业务等情况核定,并在该年年中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项目借款用于分行弥补现汇贷款或境外融资搭桥贷款项下的头寸短缺,其额度遵从总行有关部门的批复。现汇贷款项目申请借款时还应提交贷款合同复印件及本金偿还计划。 第十九条特别周转借款用于分行弥补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头寸短缺,其额度由分行申请,总行逐笔审批核定。 第二十条分行办理借款的币种为开有境外清算账户的币种,各币种借款所占用额度统一折合美元计算。 第二十一条一般周转借款额度的有效期为一年,单笔借款期限由分行根据自身资金头寸需要自行确定,可以隔夜、一周或其他不同天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项目借款额度和特别周转借款额度的有效期分别遵从总行的有关批复,单笔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借款利率以同期LIBOR或其他同类利率为基准,按借款种类不同附加一定的利差,该利差由总行根据实际资金管理需要和国际市场形势不定期发布。 第二十三条分行办理借款时一律采用电话询价方式,成交后分行必须在交易日当天向总行发出交易确认电文。 第二十四条借款采用账户结算方式。 第二十五条总行受理分行借款业务的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4∶30,以电话成交时间为准。 第四章定期存款 第二十六条分行可根据自身资金头寸安排,与总行办理外汇资金定期存款业务。各分行一律不得与我行境内外分行或合资机构、境内外金融机构从事定期存款业务。 第二十七条分行办理定期存款的币种为开有境外清算账户的币种。 第二十八条分行办理定期存款的期限最短为一星期,最长为一年。定期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如头寸不足,可向总行另行申请借款弥补。 第二十九条定期存款的单笔起存金额分别为:美元50万、欧元20万、港币100万、日元5000万、其他币种为折美元50万。 第三十条定期存款利率以同期LIBOR或其他同类利率为基准,按起息日不同附加一定的利差,该利差由总行根据实际资金管理需要和国际市场形势不定期发布。 第三十一条分行办理定期存款时一律采用电话询价方式,成交后分行必须在交易日当天向总行发出交易确认电文。 第三十二条定期存款采用账户结算方式。 第三十三条总行办理分行定期存款业务的截止时间为每日下午4∶30,以电话成交时间为准。 第五章活期账户存款与透支 第三十四条分行应根据本行资金支付需要,随时在总行活期账户保留必要的头寸。 第三十五条总行综合一个时期内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按季或按月核定分行活期存款利率。分行活期存款实行按季或按月结息,由总行计算积数,将利息主动贷记分行活期账户。 第三十六条分行活期账户透支时,由总行计算积数,按活期利率加300BPs收取罚息,总行主动从分行活期账户扣收。 第六章存款准备金管理 第三十七条分行应按规定定期向总行缴纳外汇存款准备金。 第三十八条分行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的存款范围包括: (一)外汇储蓄存款; (二)单位外汇存款; (三)信用卡备用金存款和临时存款; (四)总行确定应缴纳外汇存款准备金的其他外汇存款。 第三十九条总行将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各分行具体情况,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分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的比率,但不低于人民银行征缴的比率。 第四十条美元存款按原币种计缴存款准备金,港币存款可按原币种或折成美元计缴,其他币种的外汇存款统一折算为美元计缴。 第四十一条总行根据市场利率水平以及资金运营情况确定存款准备金的利率。 第四十二条总行根据分行上季最后一个月和本季前两个月有关存款的平均额,按相应的缴存比率于每季最后一个月(即3、6、9和12月)的21日调增或调减当季存款准备金。  第七章衍生产品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中衍生产品是指外汇买卖期权、远期利率协议、货币调期、利率调期等金融工具。 第四十四条分行代理总行接受客户委托,通过总行代客户进行避险性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分行一律不得直接从事自营或代客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第四十五条分行受理客户委托,应严格评估客户资信及其履约能力并将其纳入授信额度管理。 第四十六条分行受理客户委托,客户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表达客户意愿的交易条件。 第四十七条在与客户达成交易后,分行即向客户签发交易确认书,确认成交条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交易终止、违约事项等条款,以防范衍生产品交易的法律风险。分行负责监督客户履约,跟踪了解客户意见和动向,及时向总行反映情况。 第八章头寸管理 第四十八条分行通过总行境外各清算账户的付款、进款及转账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向总行报告。 第四十九条分行头寸报告的截止时间美元、欧元和港币为当日下午3∶00,其他币种为前一工作日下午3∶00。遇相关币种节假日,起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对在我国法定节假日期间起息的各币种头寸,分行应于法定节假日开始前一工作日上报总行。 第五十条分行自行加押办理的付款和转账业务,必须上报头寸。分行通过总行SWIFT系统集中付款,且付款指令晚于北京时间下午3∶00发出的款项,必须上报头寸。分行通过总行SWIFT系统集中付款,但付款指令已于北京时间下午3∶00前发出的非大额头寸,毋须上报。 第五十一条分行头寸报告的起报金额除日元为100万外,其他币种均为10万起报。大额头寸(指累计美元500万及以上;欧元300万及以上;港币2000万及以上;日元2亿及以上;其他币种折美元100万及以上)不论采用何种付款形式,均应在规定截止时间提前一个工作日上报头寸。 第五十二条分行应通过电话上报头寸,说明币种、付款、进款或转账金额,清算账户及起息日。 第五十三条分行漏报、误报或晚报付款头寸,造成总行账户透支的,总行将按其付款金额,参照该币种优惠贷款利率(或同类利率)加300BPs计算罚息。总行根据上报的付款金额预留头寸后,分行未能按时付出造成总行资金闲置的,总行将扣除分行该笔付款的相应活期利息。分行主动上报进款头寸,总行事后核实无误,分行可于第二个工作日与总行补做一笔隔夜存款,利率按前一天市场隔夜存款利率计算。 第五十四条为方便总行及时掌握资金头寸状况,分行应及时预报未来一周、一月甚至更长时间内等值1000万美元以上大额付款情况(格式另发)。如因此造成我行境外账户透支或资金闲置,总行有权参照五十三条的原则予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对于违犯本办法的有关人员,将依照《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对工作人员违反金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00年6月12日起施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总行建总发字(91)第63号)、《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分行外汇资金拆借办法(试行)》(总行建外字(94)第239号)、《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外汇资金管理的通知》(总行建外字(95)第162号)同时废止。现行文件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七条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订辖内行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并报总行核备。 第五十八条对海外分行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管理的办法由总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是什么

期权期货的区别是什么?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_期权与期货心得体会_期权买方卖方义务对比

一、什么是期权

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赋予期权买方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的权利,但买方没有必须买入或卖出的义务。而期权卖方则有义务在买方行权时,按照约定条件进行交易。

特点:

1、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期权买方享有权利而不承担必须交易的义务,期权卖方只有义务。例如,在股票期权交易中,若股价走势对买方不利,买方可以选择不行权,而卖方必须在买方行权时履行相应义务。

2、风险收益不对称:期权买方的最大损失为期权费,收益理论上是无限的(对于认购期权)或标的资产价格跌至零的收益(对于认沽期权)。期权卖方的最大收益为期权费,但承担的风险可能是巨大的。如买入一份认购期权,支付期权费后,若标的资产价格未达到预期,最多损失期权费;若资产价格大幅上涨,收益可能很高。而卖方收取期权费,若资产价格大幅上涨,可能承受较大损失。

3、多种策略组合:可以通过不同行权价格和到期日的期权组合,形成多种投资策略。比如,同时买入和卖出不同行权价格的期权构建牛市价差策略或熊市价差策略,以满足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

二、什么是期货?

期货是一种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成交后,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如几个月后),按照约定的价格(期货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如商品、金融资产等)。

特点:

1、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数量、质量、交割日期、交割地点等都是标准化的。例如,郑商所的白糖期货合约,规定了白糖的质量标准、每手合约的吨数、交割月份等,便于集中交易和监管。

2、双向交易机制:投资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多头),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空头)。当投资者预期标的资产价格上涨时可以做多头,预期价格下跌时可以做空头,如在黄金期货市场,投资者可根据对金价走势的判断选择做多或做空。

3、高杠杆效应:期货交易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控制较大价值的合约。保证金一般为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这使得投资者可以用较少的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交易,但同时也放大了风险和收益。例如,保证金比例为 10%,投资者用 10 万元就可以交易价值 100 万元的期货合约。

4、每日无负债结算: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当日的结算价格对投资者的持仓盈亏进行结算,并相应地调整保证金账户余额。如果保证金不足,投资者需要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可能会被强制平仓。

期权买方卖方义务对比_期权与期货的区别_期权与期货心得体会

三、期权与期货两者有什么区别?

1、权利义务方面:期权买方有权利无义务,卖方有义务;期货交易双方都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合约到期时,期货合约的多头有义务买入标的资产,空头有义务卖出标的资产。

2、风险收益方面:期权买方最大损失为期权费,收益可能无限(认购期权)或在认沽期权中有一定限度的高收益;期权卖方最大收益为期权费,风险可能很大。期货交易双方盈亏对称,风险和收益理论上都是无限的。

3、保证金方面:期权买方只需支付期权费,不需要缴纳保证金;期权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期货交易双方都需要缴纳保证金。

4、灵活性方面:期权在交易灵活性上较高,有多种行权价格和到期日可供选择,可组合多种策略。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交易规则相对固定,投资者只能在既定的合约规格内交易。

5、合约数量:期货合约的数量是固定的。期权合约的数量理论上是无限的,可以根据不同的行权价格和到期日创设。

6、定价方式:期货价格主要由现货价格和预期的供求关系决定。期权价格除了受标的资产价格影响,还受行权价格、到期时间、波动率等因素影响。

7、套保方式:期货通过对冲现货价格的反向变动来实现套期保值,降低价格风险。期权除了可以像期货那样对冲标的资产价格变动的风险,还可以单独对波动率风险进行管理。例如,买入看跌期权可以在标的资产价格下跌时保护现货头寸,同时如果市场波动率上升,期权价值也可能增加。

8、交易策略:期货交易策略相对较为简单,主要是基于对价格方向的判断进行买卖。期权由于其灵活性,可以构建多种复杂的交易策略,如牛市价差、熊市价差、跨式组合、蝶式组合等,以适应不同的市场预期和风险偏好。

9、盈亏平衡点:期货盈亏平衡点就是开仓价格加上或减去交易成本。不同的期权策略有不同的盈亏平衡点,计算相对复杂,取决于行权价格、权利金等因素。

总之,期货和期权虽然都是金融衍生品,但在权利义务、风险收益特征、交易策略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市场预期选择适合的工具。

再谈计算机系统交易和感性交易的意义

看了论坛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有点意思,看了很多系统交易方面的书后,我也深深地问过自己这个问题,系统交易和感性交易的区别是什么呢,从概率上看,谁会 又占优呢,如果系统明显占优的话,国际巨头们肯定全都会用系统交易,但是交易的实质—-负和游戏永远都没变,无论大家用什么思维用什么系统交易,最终 有90%的系统会战死于市场。

系统面对感性交易的优点主要是考虑全面,只要怎么样,我就怎么样,是一套策略性的交易,像打战一样在部署兵力,进与退做到有“理”可寻,最大的优势还是 机械交易,去除了人类心理上的障碍。系统这样好,挣钱不就容易了吗?问题就在这里,我就想在美国那种交易特别发达的国家里,对这些的东西的研究是到了何种 的境界,为什么并不是系统交易独霸一面呢。还有上面的问题,当大家都用系统交易的时候,根据交易的实质–负和游戏,系统又和感性交易一样的是难堪啊!

另外,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系统本身是“靠不住”的,提到这方面的书籍不少,施瓦格等就做过大量的研究,今天你写的系统,在未来,在明天还会不会管用,这才 是问题的关键,很不幸,基本上今天的成绩不会出现在明天,今天的测试,在未来的日子里表现出来的偏差程度也是未知的。特别是对系统理解不深的话,是要吃这 个玩意的亏的。

在看看感性交易的群体,在没有计算机的时代中或者在今天的市场中,我们也同样看到了,很多成功的高手,他们那时都是靠经验自己判断,不过那个得付出相当 的代价。而且感性的东西在随机性很强的市场里很不容易被掌握。一旦被掌握了,也会形成一个无形的系统。他们和计算机写的系统有一样作用,也同样面对未来行 不通的时候。

说了这些,我只是想说,电脑的系统交易和感性交易形成的系统差别不大,只是两种不同的工具,用好了都会通向一个地方。不要说电脑系统交易缩短了时间,没 有大量的研究工作同样也只有靠运气过日子,当大家都有同样的思维和武器的时候,我们又在同一起跑线了,这和一九二几年的美国没什么区别。交易的核心是永远 不变的。

我信不过电脑系统的未来绩效,感性交易更是无用和难以掌握。靠的住是交易哲学和资金风险管理。这是真正在市场中在大范围内被自己控制的东西。电脑系统交易模式是一个有效率的工具而已。只能让它在资金风险管理的范围内完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