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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破“7”在望

岁末年初,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开启强劲升值通道。12月2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大幅调升52基点,报7.0471元,续创2024年9月30日以来中间价升值最高点。同日,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延续升值走势,其中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盘中收复7.10关口,最高升值至7.0013,距离破“7”这一整数关口仅一步之遥。

过去近一个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强势升值,引起市场广泛关注。究其原因,美元指数走软为人民币汇率的潜在升值创造了较为友好的外部环境,内部中国经济的韧性与吸引力构成了坚实的基本面支撑,叠加年底临近或有结汇需求释放,均支撑人民币汇率走升。分析人士普遍预计,短期内人民币汇率升值破“7”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接下来能否站稳7.0关口之上有待进一步观察,汇市波动性有可能加大。

北京商报

内外因素共振下的结果

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471元,相较前一交易日中间价7.0523元,大幅调升52基点,续创2024年9月30日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升值最高点。12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累计升值318基点。

不仅是人民币中间价大幅升值,同日,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改升值态势。Wind数据显示,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盘中最高升值至7.0125,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盘中最高升值至7.0013,再度续创2024年10月以来升值高点。而12月以来,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分别累计涨超500基点、600基点。

截至12月24日17时50分,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报7.0137,日内升值幅度为0.21%;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报7.0039,日内升值幅度为0.22%。

事实上,自11月21日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7.11附近持续攀升,市场对破“7”的预期不断升温。若将时间维度进一步拉长,以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例,2025年4月,离岸人民币在连续三个月升值后出现贬值,月内一度贬值至7.42下方,随后又反转回升至7.26附近。此后,离岸人民币呈现波动走势,整体升值态势明显。10月中旬本轮升值行情启动以来,离岸人民币累计升值超1200基点。

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强势表现,背后是清晰的内外驱动逻辑。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指出,11月下旬以来,市场对于美联储12月的降息预期再度升温,美元指数前期的反弹态势告一段落,并转为持续下行。美元指数走软为人民币汇率的潜在升值创造了较为友好的外部环境。叠加年底临近或有结汇需求释放,支撑人民币汇率走升。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高级研究员庞溟表示,近期的人民币升值行情,是外部压力趋缓、内部韧性增强、政策精准调控与市场预期转向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美联储进入降息周期,导致美元指数显著走弱,带动包括人民币在内的主要非美货币普遍被动升值。市场预期伴随着美联储继续开展降息,将进一步压制美元长期走势,为人民币提供外部升值空间。

“从内部因素看,中国经济的韧性与吸引力构成了坚实的基本面支撑,特别是经济数据边际改善与政策预期升温,为人民币汇率提供了支持。此外,临近年末,企业季节性结汇需求集中释放,中间价偏强引导稳预期,也为人民币汇率提供了短期且强劲的上行动力。”庞溟补充道。

合理利用外汇工具管理风险

2025年12月,美联储实施年内第三次降息,将联邦基金利率的目标区间降至3.50%—3.75%,且市场普遍预期明年美联储将继续推进降息进程。受降息等因素影响,年内美元指数累计下跌幅度接近10%,非美货币普遍获得升值空间。

年末结汇需求的集中释放,成为近期人民币升值的重要短期驱动力。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披露的数据,2025年前11个月,银行累计结汇1627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5932亿元人民币。2025年5月以来,银行结售汇已连续7个月实现顺差。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年底临近,企业结汇需求增加,也在带动人民币季节性走强;特别是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后,前期出口高增累积的结汇需求有可能在加速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币汇率持续走强,对我国进出口贸易产生了分化性影响:进口企业成本显著降低,出口企业则面临价格竞争力下降与利润挤压的压力。在此背景下,涉外企业亟须强化汇率风险管理,个人用户也需理性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从市场表现来看,人民币汇率升值带来的压力已有所显现。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2月以来,已有超30家A股公司发布公告,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例如,12月23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华邦健康便发布公告称,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4.1亿美元,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保障公司外销业务利润稳定性。

庞溟表示,汇率升值对市场、企业与个人的影响既有挑战,也是机遇。对市场来说,升值往往吸引外资流入,资金面和流动性会受到支持,但短期波动性有可能提升。对企业来说,出口企业可能面临价格竞争力下降与利润压缩的压力;但同时,进口商品与原材料成本下降,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支出,推动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对个人而言,人民币升值后,进口商品、海外旅游、留学支出会因为汇率优势而更加划算,购买力提升。但持有的外币资产的价值会缩水,需要审慎调整资产配置。

广开首席产研院资深研究员刘涛建议,在人民币升值过程中,相关企业要对承受能力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鼓励和引导出口企业运用远期结售汇、外币掉期、出口押汇、信保融资等外汇工具及正规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汇率管理,提前锁定汇率风险。针对部分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或中小出口企业,如确有困难,建议商务部门和地方政府可给予更有力度的出口退税、财政贴息等必要帮扶措施。

此外,在投资市场,明明表示,近期人民币汇率走强,对债市也构成利多,一方面人民币计价资产吸引力提升,另一方面货币宽松空间也有所打开,债市仍有修复空间。

刘涛同样提到,从投资者角度看,人民币适度升值总体利好中国股市、债市。其有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和投资需求,尤其对注重汇兑收益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如北向资金)构成“双重收益”:既赚取资产增值,又获得汇率升值红利,推动中国股市、债市获得持续增量资金流入。

2026年有望温和升值

应对汇率波动,市场已经有所行动。12月23日,上海清算所发布继续阶段性免除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清算费的通知指出,按金融机构相关交易量及该机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纳入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比例,全额免除相关交易的清算费。适用阶段性免除清算费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掉期和期权(含组合)交易,货币对为人民币对美元。上述方案持续至2027年11月30日。

结合近期人民币汇率升值走势,市场普遍预计,短期内人民币有望继续向7.0关口靠拢,甚至出现阶段性破“7”的可能,但中长期来看,“双向波动”将是常态,人民币不具备持续单边升值的基础。

而金融监管部门“稳汇率”思路清晰。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第四年强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这一定调为2026年的汇率指明了方向。这一表述的核心内涵,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增强汇率弹性与韧性,同时防范超调风险,防止单边预期和汇率大起大落,以更好地稳增长、稳预期与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庞溟表示。

王青直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释放了稳汇率信号,表明短时间内人民币大幅升值或贬值都不是政策目标,要引导人民币汇率与经济基本面变化相匹配,着力防范超调风险。可以看到,在人民币较快升值过程中,近十几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已持续向偏弱方向调控,旨在引导市场预期,防范短期内人民币过快升值,或持续出现单边走势。

展望后续汇率走势,明明表示,从政策层面看,稳汇率的目标或在于引导市场预期,防止汇率市场形成单边一致性预期并自我强化。往后看,预计2026年人民币有望温和升值,但汇率中枢破“7”的行情或需要内外因素的进一步共振。

王青指出,从各类影响因素上看,预计短期内人民币还会处在一个偏强运行状态。在市场情绪偏高带动下,升值破“7”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接下来能否站稳7.0关口之上有待进一步观察。考虑到近期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较快,也意味着反向波动的动能在累积,后期汇市波动性有可能加大。

“对敲型”买卖外汇成立非法经营罪的原理与辩护要点

随着我国对外经贸联系的增强,跨境支付和跨境贸易的范围不断扩大,国内居民和企业对外汇的需求量也不断在增加。在此背景下,非法倒卖外汇和变相买卖外汇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中,国内主体之间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经常被认定为成立非法经营罪,本文聚焦于以“对敲”形式买卖外汇成立非法经营罪的实践案例,拟就该特殊类型非法经营罪归纳出相应的认定思路与辩护要点。

一、“外汇对敲”的含义、模式与特点

(一)含义

“对敲”,原是证券领域的术语,是一种与他人合谋,按照预先设定的交易时间、价格和方法,进行证券或期货买卖,以此影响市场价格和交易量,从而操纵市场的非法手段。在证券市场中,“对敲”这种操作的核心目的在于“操纵市场”,即有实力的庄家(主力)可能在某个价位大量卖出股票,导致股价下跌,然后在下跌过程中再以小单的形式买回这些股票,以此来达到吸筹或洗盘的目的。这种手法不仅可以帮助主力控制市场情绪,还可以通过引发跟风盘和恐慌盘来完成其操盘目标。‌

但是在外汇市场上,“外汇对敲”则指的是一种变相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行为人在境内收取客户以国内账户支付的人民币,再将等额的外汇存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资金在境内与境外分别实现单向循环。尽管双方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的直接买卖,但实质上双方已经通过上述两层单向循环完成了非法买卖外汇,资金完成跨境流动。

(二)“外汇对敲”买卖外汇的交易模式

2019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就《解释》涉及的主要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负责人提到:变相买卖外汇,是指在形式上进行的不是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直接买卖,而采取以外汇偿还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偿还外汇、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实现货币价值转换的行为。资金跨国(境)兑付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也是本文所称的“外汇对敲”行为,看似资金只在国内与国外进行相互独立的单循环,但实际上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机构相互勾结,使得同等金额的外币与人民币在两方之间实现相互“平账”,进而达到跨境汇款和资金转移的目的。

除了上述传统的外币与人民币分别在各自循环中的简单交换模式,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利用“虚拟币交易”掩盖买卖外汇的案例。2023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一批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行为人利用加密货币USDT作为对敲买卖外币的媒介,赵某等人在迪拜收集大量的迪拉姆(迪拜使用的法定货币),并且将收来的迪拉姆在迪拜当地换为泰达币USDT(一种与真实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随后赵某等人以泰达币USDT为媒介,再通过国内渠道非法出售,重新获得人民币。这样一来,其不仅实现了资金的循环融通,还通过汇率差赚取了丰厚的利润。

与传统的直接交易方式不同,“对敲”买卖外汇的行为要么不存在人民币和外币的直接兑换,要么以某些不可被金融机构量化并检测的媒介进行交易,这使得监管机构很难从资金流转的角度确定资金来源。而且由于涉及境内境外多个主体和账户,监管机构在追踪和确认境内外经营者之间以及账户之间的联系时面临巨大挑战。这种对敲行为隐蔽性高,很难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

二、“对敲型”买卖外汇成立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思路

(一)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

“非法买卖外汇”在刑法责任追究上应限定于涉及“既买又卖”和“卖”的行为,而个人仅为自用目的购买外汇的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尽管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罪状中没有明确提出“营利目的”,根据经营行为本质,“以营利为目的”是经营行为的内在要求,是构成该行为的一个必要部分。基于此,单纯为了节省成本或简化审批流程,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兑换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实践中涉及“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人主要有地下钱庄、购汇人和境内外资金方。如果境内外资金方通过兑换外汇来开展经营活动并获取差价,那么他们本质上是外汇掮客,具有营利目的。

(二)具有经营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中的经营行为的本质是,以营利为目的,在买入卖出外汇中赚取差价的行为。但是由于“对敲型”买卖外汇过程中不存在人民币与外币的直接交换,所以实践中“对敲”买卖外汇的过程中,地下钱庄或者境外的大资金方往往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由此可以体现出一定的营利性。

(三)经营方与换币方各自的人民币与外币单项循环中体现相互平账

按照法定的证明标准,侦查机关必须证明经营方与换币方各自的“平账”过程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外汇对敲”相较于传统非法外汇交易,其核心特点在于人民币与外币间缺乏直接的货币兑换过程。因此,在识别和定性这类交易时,确立人民币与外币之间潜在的、间接的关联关系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鉴于人民币与外币交换未在同一场所内进行,导致在构建证据链时,特别是在确认“境内外经营者”的关联以及“指令下达”的具体情形时,面临诸多挑战,难以形成完整的闭环。

1、在明确境内外经营者间关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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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经营者可能由同一实体操控,境内经营者通过境外账户进行资金转移。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使得调查取证工作变得异常复杂。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经营者之间存在实质上的同一性时,确定资金流向之间的联系变得极为困难。

2、在确认境内外资金流动是否受指令驱动方面:

单纯的资金入账记录不足以证明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行为。为了确立这种联系,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资金的流动是遵循经营者的明确指示。实践中通常需要依赖于各方陈述来相互印证。

另外,从2023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相关典型案例上看,司法机关认为“对敲”型买卖外汇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可以略微降低,只要证明相应的聊天记录、沟通记录中的外币兑换时间与国内账户交易明细在数额、时间上可以互相印证,无需提出能够证明外币账户与国内账户协同一致的直接证据即可认定有罪。

三、“对敲型”买卖外汇成立非法经营罪的辩护要点

(一)经营行为之辩

非法经营行为其主观故意上必然对应“以营利为目的”。行为人如果没有“营利的目的”,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行为人购汇的行为是想要通过转手的方式赚取差价,可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非法经营行为。行为人偶然性的换汇或者购买外汇的行为,或者行为的规模、次数等情况证明行为人并没有“营利”目的,辩护人应做无罪辩护。在上述谢某非法经营案中,法院否定谢某部分售汇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明确指出,以“营利为目的”购买或出售外汇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现行法律规定的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对于辩护律师而言,要分析论证行为人的涉案行为是否属于“经营行为”,进而选择辩护方案。只有非法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符合“经营行为”,具有营利目的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行为危害之辩

《解释》第8条:“符合本解释第3条规定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行为危害角度出来具体论述行为人的行为并未严重扰乱国家金融市场管理秩序以及外汇市场的管理秩序进而做无罪之辩护。譬如鄂冶检刑不诉7号不起诉决定书载明,因詹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公诉机关对詹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因此,辩护律师应注重分析行为人的行为危害大小,通过具体行为的次数,交易金额、营利情况等角度综合说明行为的危害程度,证明相关行为属于“情节轻微”从而给行为人“出罪”。

(三)证据不足之辩

在判断相关行为是否是非法买卖外汇时,不仅要根据实体法的规定,还要依据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明规则与证明标准进行。以“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为例,其中涉及境内和境外的两种资金支付方式流动,加之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买卖在境内外银行账户上分别进行,在表面上没有交易,但是实际买卖外汇交易已经完成。因此,“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呈现出证据链条长、行为人联系网络化、境外取证困难等特点。辩护律师可以从上述角度切入,重点审查办案机关的证据能否证明境内的款项与境外的款项具有关联并特别注重在案卷中直接证实人民币和外汇之间发生关联的银行账单等客观性证据的呈现情况,有理有据地进行辩护。如(2020)桂07刑终163号刑事判决书载明:“本案中,经康录台与交易对手相互指认、证实的用于非法买卖外汇的款项仅有26,299,910元,其余款项仅有康录台的供述和指认,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系用于非法买卖外汇,抗诉机关将康录台供述和辨认的151,963,481.5元全部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不符合证据规则,且不能排除没有查清的款项系康录台用于其他合法用途的合理怀疑。故原判认定康录台非法经营数额为26,299,910元的事实正确,抗诉机关提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的抗诉意见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四)犯罪数额之辩

根据《解释》的规定,需达到“情节严重”的才能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具体是按照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来认定。司法实践中,案涉行为的非法经营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大多以审计报告或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作为认定意见。但是,上述鉴定意见亦可能存在数额重复计算、犯罪嫌疑人并非该时间段参与、构成犯罪但超过追诉期限等问题。

(五)其他情节之辩

如共同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只是起辅助或次要作用,并非组织、指挥、管理人员或骨干成员的,属于从犯;辩护人可以梳理对于案发过程,到案经过,以及指认主犯的具体情形,提出认定自首、立功、坦白等从宽情节;还可以结合退赃退赔等情况开展辩护工作。

如何在外汇市场中进行黄金兑货币的交易?这种交易对投资者的资金管理有何要求?

外汇市场中的黄金兑货币交易及资金管理要点

在外汇市场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领域,黄金兑货币的交易吸引着众多投资者的目光。要在这个领域中取得成功,了解其交易机制和掌握有效的资金管理策略至关重要。

黄金兑货币交易_外汇市场资金管理策略_外汇交易资金管理

首先,我们来谈谈黄金兑货币交易的基本原理。黄金在外汇市场中通常以美元计价,如XAU/USD。其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全球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局势、货币政策、市场供需等。

经济形势是影响黄金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经济增长放缓或面临衰退风险时,投资者往往会转向黄金等避险资产,从而推动黄金价格上涨。反之,经济繁荣时期,投资者对风险资产的偏好增加,可能会导致黄金价格下跌。

地缘政治局势的不稳定也会对黄金价格产生显著影响。例如,战争、政治冲突或重大的国际危机都可能引发市场的恐慌情绪,促使投资者买入黄金以寻求安全保障,进而推高黄金价格。

货币政策同样在黄金价格波动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宽松的货币政策,如降低利率、增加货币供应量,可能导致通货膨胀预期上升,从而增强黄金的吸引力,推动其价格上扬。

接下来,我们重点探讨一下在黄金兑货币交易中资金管理的要求。

资金管理的第一步是确定合理的投资规模。投资者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状况,决定投入交易的资金量。一般建议不要将全部可用资金投入到单一的黄金兑货币交易中,以避免因一次交易的失败而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

设置止损和止盈水平是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止损可以帮助限制潜在的损失,当市场走势不利时,及时平仓以保护资金。止盈则能够确保在交易达到预期盈利目标时及时锁定利润,避免因贪婪而导致利润回吐。

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止损和止盈水平的影响,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示例:

止损水平(点)止盈水平(点)风险回报比

50

150

1:3

80

240

1:3

100

300

1:3

风险回报比是衡量交易策略优劣的重要指标。投资者应努力寻找具有较高风险回报比的交易机会,即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较大的潜在收益。

此外,资金的分配也不容忽视。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黄金兑货币交易品种或不同的交易时段,以降低单一交易对整体资金的影响。

总之,在外汇市场中进行黄金兑货币交易需要投资者具备扎实的市场分析能力和严格的资金管理纪律。只有在充分了解市场动态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资金,控制风险,才能在这个充满变数的市场中稳健前行,实现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