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6-01-22

您对现货原油投资的概念? 它是不是骗人的?

什么是现货原油?

石油,也称黑色金子,是一种不可再生能源,有着广泛的用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石油的价格关系着国计民生和世界经济政治格局。

原油投资与股市都属于投资市场的一部分,它们的行情分析方法在很多地方是相通的。很多多空双向制市场中的投资者大多数也都是从股民发展过来的,但是由于两个市场在某些地方存在着根本的区别,比如,股市只能买多,而现货原油投资则既能做多也能做空,股市无杠杆交易,而现货原油投资则可以小博大,等等。

现货原油投资本身是没有问题,不是你认为的是所谓的骗局:这就好比你去打麻将,你赢钱了肯定认为是自己的技术好实力强才赢钱的,如果输钱了,依照你的逻辑是不是也认为打麻将这个活动是骗人的,是个骗局,所以你这逻辑显然是不正确的!

既然你认为原油投资是个骗局,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对原油投资一无所知,一窍不通,看到一些人说是骗局就人云亦云的跟风,没有自己的判断。

第二种情况就比较特殊了,90%的人都是投资原油亏钱了,严重者损失惨重。亏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平台好坏的选择,行情时机的把握,操作时间的安排以及盲目操作等等,不能一亏钱就说是骗局。

原油投资骗局_现货原油投资_原油现货投资理财

给你普及一下原油方面的知识:

第一:现货原油的资金是直接跟国有5大行或中信,名生等银行直接托管的。意味着银监会默许了这些投资的存在,也体现了现货原油投资的可行性。

第二:现货原油投资是什么?简单理解,以原油价格波动为根本,于电子盘上交易的现货产品(现货是一种新兴的投资类型,起源于现货黄金或者说伦敦金,这种类型的投资理财产品的特点是保证金杠杆双向交易,无涨跌停限制,可24小时交易)获利模式就是根据原油价格的波动赚取差价。风险来源于交易方向错误以及风险控制意识。

第三:现货原油投资首先需要寻找一个平台。平台是什么?平台只是一个载体。就好像学校是个平台,公司也是个一个平台。当然投资也需要一个平台。我们来的这个平台交易,并不代表每一个投资者都可以获利。在这个平台上,我们比拼的是风险控制,仓位分配以及技术分析等交易策略。技术分析越好,仓位分配越合理,风险控制越优质。就能很好的在这个平台上获利。反之,如果没有很好的交易策略,获利的机会就会减低。

第四,什么是正规平台?正规平台论证主要有两点。第一点,资金跟银行挂钩,出入金正常。所以,建议大家投资的的时候,选择平台非常重要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防范非法荐股,远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一、何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和《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特许经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公开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个人行为,都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简单的说,就是未征得监管部门许可,某公司或个人通过任何网络等所有渠道,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股票、买卖等直接或者间接的相关活动,无论收不收服务费,都属于非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主要有以下这些表现形式:

1、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

2、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3、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

4、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6、以“荐股软件”形式,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7、通过开办“股民学校”、举办投资报告会,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二、投资者如何识别及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呢?

对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认定:

1、行为主体(机构与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非法主体无许可证,无资格);

2、向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涉及证券以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无许可证,无资格,乱推荐股票,乱预测,乱建议买卖);

3、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无许可证,无资格,收取服务费,要分红分成)。

三、对于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中国证监会就曾经在网站上公布过一些防范的小窍门。

1、验明正身。投资者应当询问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同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要求查看其资格证书,可以根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www.sac.net.cn)的“信息公示”栏目提供的地址、网址、电话以及执业人员的姓名、资格证号等信息进行核实。

2、不轻易相信任何可疑网站、陌生电话、手机短信发来的投资咨询信息、理财广告,不随意泄露自己的家庭、身份及财务等个人信息资料。

3、索取并查验合同。通过合法机构从事任何证券活动,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能提供合同或只能以传真、邮件方式提供合同副本而不能提供合同书面原件的,要坚决拒签;同时,要高度警惕,仔细查验合同内容,防范单方免责条款陷阱。注意识别汇款账号,合法机构汇款不得进入私人账户,坚决不向私人账户汇款。

识别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_非法证券投资咨询_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

4、要注意留存有关证据,特别是保存好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汇款单据等凭证,以便于自己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法”和“根本法”。修订后《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从事证券业务、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等类型非法证券活动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责任,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打防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严禁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关于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责任,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严禁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第一百二十条第四款规定“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证券承销、证券保荐、证券经纪和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关于法律责任,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立证券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者未经批准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设立的证券公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

三、严禁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

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转让提供场所和设施,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对于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法律责任,第二百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严禁擅自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对于擅自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法律责任,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严禁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

对于违规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理解期货选择期权?期货与期权选择有什么关联和策略?

在金融市场中,期货期权是两种重要的衍生工具,理解如何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以及把握它们之间的关联和策略运用,对于投资者而言至关重要。

期货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标的物。而期权则赋予持有者在特定日期或之前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但并非义务。从风险和收益特征来看,期货交易双方的风险和收益是对称的。一旦价格走势与预期相反,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损失。期权的买方风险有限,最大损失为权利金,但收益可能无限;卖方收益有限,最大收益为权利金,而风险可能无限。

期货期权选择策略_期货与期权区别_什么是期货期权

下面通过表格对比期货和期权的特点:特点期货期权

交易义务

双方都有履约义务

买方有权利,卖方有义务

风险收益

对称

买方风险有限、收益无限;卖方收益有限、风险无限

保证金

双方都需缴纳

仅卖方缴纳

投资者在选择期货还是期权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预期等因素。如果投资者对市场走势有较为明确的判断,且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期货可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因为期货具有较高的杠杆效应,能够在市场走势符合预期时获得较高的收益。例如,投资者预期某商品价格将上涨,买入该商品期货合约,当价格上涨时,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利润。

如果投资者对市场走势不太确定,或者希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市场,期权可能更为合适。期权的买方只需支付权利金,就可以获得在未来以约定价格买卖标的资产的权利,即使市场走势不利,最大损失也仅限于权利金。例如,投资者持有某股票,担心股价下跌,可以买入该股票的看跌期权,当股价下跌时,期权的收益可以弥补股票的损失。

在策略运用方面,期货和期权可以相互配合。例如,投资者可以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同时使用期权来降低套期保值的成本或增加收益。假设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担心原材料价格上涨,可以买入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为了降低套期保值的成本,企业可以卖出虚值看涨期权,收取权利金。如果市场价格没有上涨到期权的执行价格,期权不会被行权,企业可以获得权利金收入,降低了套期保值的成本。

总之,理解期货和期权的特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并灵活运用相关策略,能够帮助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