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6-01-05

人民币外汇期货、合格境外投资者迎重大利好!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之路越走越开阔

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意义何在?

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和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表示,将共同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研究,推动完善外汇市场产品序列,为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创造有利条件。此外,中国证监会近期还将加快落实2025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一揽子重点举措,将更多产品纳入外资交易范围,尽快将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总数拓展到100个。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外汇期货作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在全球主要货币市场中广泛应用,人民币外汇期货在国际上已是非常成熟的业务,全球已有多地上市人民币外汇期货。

“境外市场的人民币期货主要以离岸人民币为标的,交易量逐年增长。这与人民币在全球支付、贸易融资和外汇储备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格林大华期货首席专家王骏说。

当下,全球面临多极化走向和秩序重构,不确定性充斥市场,全球资产价格波动加剧,海外市场政策的不确定性叠加美国长期的债务压力,“去美元化”加速下美元指数自年初以来持续贬值,全球外汇储备中美元的占比也持续走低,而欧元、人民币等货币储备需求上升。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民币汇率波动备受关注。加快推进人民币期货上市,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关键一步,将填补境内标准化汇率避险工具的空白。”新湖期货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李强表示,一方面,人民币期货的上市,有利于金融机构和外贸企业更好地管理汇率风险,降低贸易中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护航国际贸易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拓展跨境交易结算场景,进一步普及未来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使用,可以在激活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的同时,起到强化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的职能,增加人民币对全球主要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并提升人民币作为金融资产的国际吸引力。

“今年,外部不确定性增加、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导致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人民币汇率与A股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债券市场的联动性增强,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关注度显著上升。”王骏表示,在此背景下加快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还有助于增强市场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管理能力,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使大家对股票市场、商品市场和债券市场有稳定的预期。

谈及QFII品种扩容,李强认为,2025陆家嘴论坛释放出的政策信号,既是应对美元信用危机、中美贸易摩擦的战略举措,也是人民币国际化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标志性突破,在进一步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的同时,还可助力中国从“贸易大国”向“金融强国”转型。

据记者了解,无论是跨境贸易、跨境融资及金融外汇交易等企业都需要进行外汇风险管理,这些企业目前主要通过银行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场外期权及境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市场等传统方式进行套保。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不仅套保策略缺乏灵活性,还要面临非标产品的流动性风险、门槛较高、币种覆盖有限等问题。

“在中美博弈及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加剧的大背景下,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加剧,原有的对冲风险手段很难应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浙商期货高级研究员金辉认为,上述中国证监会的政策举措将给企业带来更加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切实降低汇率风险带来的冲击。此外,期货的保证金制度可使企业在较小的资金成本情况下完成套期保值,亦有助于企业进行成本优化。

除了会对实体企业形成直接利好外,李强认为,以上政策的落地还将推动金融市场结构升级,在进一步提升上海金融中心的地位的同时,还将完善上海金融市场体系,助力上海成为全球人民币资产风险管理中心。

人民币外汇期货迎来破冰时刻

2025陆家嘴论坛的一则重磅措施,让中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创新脉搏加速跳动。

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会同中国证监会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这一举措意味着中国将在人民币衍生品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从企业避险到人民币国际化再到全球资本流动,未来人民币外汇期货带来的涟漪将持续扩散。

汇率波动长期影响着外贸型企业的生存,记者在走访和调研相关企业时经常听到希望国内早日推出场内人民币汇率风险管理工具的呼声。无论涉及原料进口还是涉及产品出口的企业,在全球供应链动荡下集体面临着汇率风险从偶发威胁变为常态挑战的困境。汇率波动犹如悬在这些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出口订单利润可能会因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而受到侵蚀,进口原料成本也可能因为外币升值而陡然激增。

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将为外贸型企业提供一个金融“盾牌”。具体而言,相当于在期货市场购买了一份“汇率保险”,可以实现一键锁定未来的交割价格。此外,期货保证金交易可以降低企业的外汇套保成本,赋予中小企业更强的避险能力。期货合约的标准化特点,简化了交易流程,可以让企业更灵活地调整对冲策略。

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同时也有助于更多境外资本进入我国万亿级市场,并长期留下来。丰富多元的外汇产品体系,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而当海量外资在我国期货市场对冲汇率波动风险时,人民币的“货币锚”效应将显著增强。

目前,我国在岸人民币外汇市场以银行间外汇市场为核心,提供远期、掉期和期权等场外人民币衍生品交易。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方面,香港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推出的美元兑人民币期货合约持续活跃,已成为国际投资者对冲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的主要工具。未来,境内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推出后,将形成更加透明的汇率预期,与离岸人民币衍生品市场联动、互动,构建起更为完整的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届时,在全球贸易中,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也将因其完善且稳定的定价机制而显著提升,促使人民币成为全球“硬通货”。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_中国为什么没外汇期货_人民币外汇期货推出意义

从2011年外汇期货仿真交易开始,我国对人民币外汇期货的探索已经历了十多年的磨砺。如今,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第三大支付货币。新兴市场对多元化货币体系的需求,也在促使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可以说,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迫在眉睫,不仅体现在利用人民币外汇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上,而且未来这一期货工具还将在全球金融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范围再度扩容

我国期货市场迎来新一轮开放,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可投资范围再度扩容。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从2025年10月9日起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场内ETF期权交易,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未来,中国证监会还将出台更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的改革举措,有力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这是中国证监会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之一。此举旨在持续拓展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范围,发挥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的优势和吸引力,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配置型资金运用适配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提升外资机构投资行为的稳定性,促进其对A股的长期投资。

在上述公告发布后,国内期货交易所迅速响应。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纷纷发布有关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交易范围的公告,称自2025年6月20日(即6月19日夜盘)起,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

据记者统计,本次新增开放品种共涉及16个商品期货、期权合约。其中,上期所新增天然橡胶、铅、锡的期货及期权合约,郑商所新增玻璃、纯碱、硅铁期货及期权合约,大商所新增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期货及期权合约。至此,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境内期货、期权品种的数量也由此前的75个增至91个,占我国已上市期货及期权品种(截至2025年5月底,合计146个)的比例已超过60%。

在同日开幕的2025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党委书记吴清致辞时表示:“将更多产品纳入外资交易范围,尽快将QFII可交易期货期权品种总数拓展到100个。”

这一表态进一步彰显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决心和力度。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先后放宽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和ETF期权等产品的限制。比如,2月28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商所、大商所发布公告,自2025年3月4日交易(即3月3日夜盘)起,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共涉及23个品种。广期所也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3月4日交易起,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参与工业硅、碳酸锂、多晶硅的期货及期权合约。

近两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动,开放型品种布局不断加快,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投资交易的期货及期权品种政策持续优化。

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

2021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新增开放商品期货、商品期权、股指期权三类品种,参与股指期权的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交易。

2022年9月2日,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商所、大商所发布公告,从当日起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部分商品期货和期权以及股指期权交易,共涉及41个品种,标志着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期权交易的政策正式落地。

据记者了解,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品种不断丰富,已有24个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可参与境内91个期货、期权品种。境外客户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4年年末,境外有效客户数同比增长17%;境外客户参与度也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年末,境外客户持仓量同比增长28%。

谈及本次我国对合格境外投资者开放更多期货、期权品种,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反映出监管层进一步加快推进期货市场国际化的积极态度。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化期货品种的全球价格影响力提升,外资参与我国期货市场的需求日渐增长。未来,随着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期货及期权品种范围的扩大,将有越来越多全球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有助于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从区域定价中心向全球定价中心迈进。此外,这对我国出海企业未来进行更为全面的风险管理也具有积极意义。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认为,上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政策,标志着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迈入工具多元化、风险管控精细化的新阶段,是一次制度型开放的进阶。

“此前,商品期货、股指期货的开放侧重于工具的覆盖广度。但这次ETF期权的开放,首次为行业主题型ETF投资者提供了定制化对冲工具,直接回应了主权基金、养老金等配置型外资对长期持仓风险管控的核心诉求,有助于缓解其因市场短期波动而被动减持的行为,从而提升A股资产在其组合中的配置权重。”韩乾表示,期待期货交易所后续出台操作细则。若能兼顾外资诉求与风控平衡,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将有望成为全球资本配置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风险管理平台。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相关申报事宜答疑(第一期)

一、问:涉及转口贸易或转手买卖的交易该如何申报?

答:货物所有权转让交易类型很多,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交易类型(均不含来料/出料加工贸易):

(一)转卖货物的运输提单目的地非中国,我国居民从非居民购买货物,随后将其销售给其他非居民,货物在整个过程中未实际进出关境(即不跨越中国经济领土)的贸易,此类交易申报在“122010-离岸转手买卖”项下。

(二)居民从非居民购入货物,货物运输提单目的地为中国,首笔交易(支付货款)时,按意向贸易方式申报,例如“121010-一般贸易”、“121030-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等。该批货物在运输途中未实际进入中国一线关境前,被居民转卖给另一非居民,此类交易视同离岸转手买卖,货物买卖的前后两笔交易资金收付均应申报在“122010-离岸转手买卖”项下。第一笔付款申报的交易性质须修改。

如该批货物实际进入中国一线关境后,被居民转卖给另一非居民,前后两笔交易应分开看待,按照实际贸易方式申报。

(三)居民买入非居民拥有的境内货物,再转卖另一非居民,两笔交易应分开看待,按照实际交易背景申报。

(四)居民买入另一居民拥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货物,然后运至境内区外。对此类居民与居民的交易,不必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但应纳入境内收付款申报,申报项目与货物从区内至区外报关时申报的贸易方式一致。

二、问:如何准确理解货物贸易交易属于海关何种贸易方式?

答:企业填写海关报关单或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所填贸易方式4位代码的后两位对应海关统计贸易方式,几种常用贸易方式与涉外收支交易分类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须注意的是,居民买入非居民拥有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货物,并将货物运至区外,虽然该居民在货物从区内至区外报关时申报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等,但该笔向非居民支付的货款仍应申报在“121030-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

三、问:银行因在境内或境外从事纸黄金交易发生涉外资金收付是否应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转口贸易申报_转手买卖交易申报_非贸付汇税金计算公式

答:银行自身因实物黄金进出口(非货币黄金)发生涉外资金收付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是不涉及实物进出口的纸黄金交易不必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应按照《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43号)进行申报。

四、问:个人项下涉外资金收付如何进行申报,个人的居民或非居民身份如何认定?

答: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个人的居民身份认定依据是其在境内居留1年以上,留学生、就医人员、使馆人员及其家属除外。实践中,可按照有效证件中的国籍认定。例如,在中国工作1年以上,持有国外护照办理涉外资金收付的个人,可在境内开立非居民账户。同理,在国外工作1年以上,持有中国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的个人,可在境外开立中国居民境外账户。境外居民账户与境内居民账户之间的跨境收支按照“收入看来源、支出看用途”的原则进行申报。

以下列举几种交易类型的申报方式:

(一)持有中国护照或其他中国有效证件的个人,将其因受雇于境外非居民获得的收入,汇回国内(无论汇给自己同名账户或是其亲属账户),可申报在“321000-职工报酬”项下。同理,因其他原因获得收入并汇回国内的,根据境外收入来源申报在相应的交易项目中。

(二)中国居民雇员受境内雇主委派,前往境外工作,境内雇主向居民雇员境外账户汇入的工资,可视为居民雇员将在境外的花费,可申报在“223010-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如该居民雇员将这笔收入中未花费部分汇回境内,可申报在“821030-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项下。

(三)中国雇主向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雇员支付工资时,无论该外籍雇员在中国境内工作时间长短,可申报在“321000-职工报酬”项下。该外籍雇员将其工资汇往境外(不论是汇给自己账户还是境外亲属账户),可申报在“822030-境外存入款调出”项下。

(四)境外公司和境内公司具有直接投资关系,前者向后者派遣人员工作,薪酬由后者支付,则视同来境内工作的非居民员工与境内公司具有雇佣关系。境内公司向其支付的报酬可申报在“321000-职工报酬”项下。但如境外公司和境内公司没有直接投资关系,则来境内工作的非居民与该境内公司之间没有雇佣关系,境内公司支付的报酬视为服务支出,应根据服务项目申报在相应编码项下。

五、问: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筹备资金汇出入该如何申报?

答:外国来华直接投资,由非居民开立的筹备资金账户为非居民账户,遵行非居民账户资金收付申报原则,即境外账户与筹备资金账户之间跨境资金收付,申报在“822030-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筹备资金账户与境内居民账户之间资金收付,根据基础交易性质,由境内居民进行间接申报。

中国一季度银行结售汇差额逐步趋向均衡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22日介绍一季度外汇收支形势时表示,中国的银行结售汇差额逐步趋向均衡,3月小幅逆差20亿美元。

当天,外汇局发布数据显示,按美元计值,2025年3月,银行结汇1896亿美元,售汇1916亿美元。1至3月,银行累计结汇5290亿美元,累计售汇5866亿美元。

李斌表示,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企业等主体购汇需求回落,3月衡量购汇意愿的购汇率为64.4%,较1月高位回落近11个百分点。市场结汇意愿总体平稳,3月结汇率与1月基本持平。一季度,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517亿美元,处于同期较高水平。4月以来,外汇市场交易保持平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顺差。

他还提到,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一是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较快增加。一季度,中国外贸克服外部压力呈现较强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2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2倍。

中国外汇管理局一季度数据_银行结售汇差额分析_购汇和结汇的区别

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债券增多。2-3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269亿美元,同比增长84%,4月1日至18日净买入332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

三是服务贸易、外资企业利润汇出总体平稳。一季度,服务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出同比增长25%,其中旅行项下资金净流出增长12%。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处于季节性低位,同比下降7%。

李斌称,展望未来,尽管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但中国加快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靠前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经济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将继续支撑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