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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315 | “大V”非法荐股吸金、“牛散”联合黑嘴割韭菜…盘点近年非法证券活动典型案例,远离这些陷阱

“圈主”、“股神”、“老师”、“头部券商总经理”、“高手指导”、“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相信投资者朋友们时常会在论坛、股吧、微博、视频平台等刷到过上述的字眼。

近年来,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上的“非法荐股”已基本销声匿迹,但不法分子正将非法证券活动的阵地转移到了互联网上,通过直播、自媒体等形式非法荐股或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多种手段引人入局,造成投资者的财产损失。

2022年12月23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了《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严厉打击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等行为。通知明确: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还提到,要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以及编造传播虚假证券信息、蛊惑交易等涉股市“黑嘴”和仿冒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工作人员的信息和账号。

《方案》提出,加强网上宣传引导助力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开展证券业务知识普及和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正确识别非法荐股和股市“黑嘴”的表现形式和典型特征,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择机公布一批处置处罚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金融界梳理近年非法荐股、股市黑嘴的典型案例,并盘点上述案例的共同特征,旨在提醒投资者远离非法证券活动,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 76个账户操纵股票、非法荐股吸金2400万,财经大V“翻车”

2023年3月,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易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两项非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其没收、处罚款项共计9988万元。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易某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用于交易“三夫户外”股票。

易某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涉案账户组累计买入“三夫户外”1.94亿股,成交金额36.93亿元;累计卖出1.91亿股,成交金额36.2亿元。期间,账户组存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25.14%。

证监会还指出,经查,易某通过微博、微信提供推荐个股、预测行情、指导操作等证券咨询服务。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共有534人加入易伟投资咨询群,并实际向易伟指定收款银行账户支付会员费,易伟收入约2400万元。

资料显示,易某,男,1971年11月出生,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其是前微博“知名大V”,粉丝数超37万人,自称毕业于耶鲁大学,富有投资经验,是大型美元基金管理人。同时他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原董事。

案例二 财经大V诱导交易被三罪公诉

2022年7月,证监会在发布的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中通报了上海某坐拥400万微博粉丝的财经“大V”徐某诱导交易被三罪公诉。

据介绍,2021年以来,徐某利用自身财经“大V”的影响力,在微博、直播间等自媒体上大量发布含有“几千元(人民币,下同)即可开户做期权”“多空双向交易”“高杠杆、高盈利”等诱惑性词汇的广告信息,引导粉丝添加助理的QQ号或微信号,并下载“上证ETF(交易所交易基金)期权APP”开户交易期权。然而,该APP并非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平台,而是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上开户交易,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往往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经上海证监局核查,徐某等人搭建黑平台,利用自身“大V”影响力发布虚假广告,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累计诱导350余名投资者交易,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徐某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案例三 坐庄2年操纵股票90多次,获利超2亿元!巨额股市黑嘴被查

2021年10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会同深圳证监局查处了一起特大股市“黑嘴抢帽子”案件。

报道指出,2020年5月底,有股民实名举报一只名为“阳泉煤业”的股票买卖存在异常操作,且多个股市账户有交易趋同现象。随后,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会同深圳证监局对线索开展研判。经查,2019年11月以来,方某(方奕忠)团伙先后对70余只股票建仓,进行90多次操作,非法获利2亿余元。据悉,方某团队是在建仓后联合多地黑嘴团伙在“QQ群”“微信群”“抖音直播群”等社交媒体上对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买入。

案例四 “牛散”联合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股,涉案金额超20亿

2021年9月,深圳证监局披露,深圳证监局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成功查办一起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大案,一举将位于广东、湖北、河南等地的14名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获归案,其中7人已被批准逮捕、4人取保候审。该案主犯“牛散”系惯犯,2019年11月至2021年6月,通过几名中介与多个黑嘴团伙勾结,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70余只股票,其反向卖出金额多达20余亿元、非法获利超2亿元,涉嫌构成抢帽子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案例五:私募基金联手“黑嘴”“杀猪”,23人被抓

2021年5月,证监会通报了一起利用股市“黑嘴”操纵市场的重大案件,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郑某及其团伙与配资中介合谋,借入近4亿元资金和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股票价格,并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其反向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涉嫌操纵市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股市黑嘴”的表现形式和政策界限

“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

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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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主要指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蛊惑交易。主要指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3.抢帽子交易。主要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4.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上述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行为模式1),及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模式2-4)等。

“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的表现形式和政策界限

“非法推荐基金”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等服务对象提供公募基金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产品的投资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业务活动。“非法推荐股票期货”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网络直播、短视频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直播室或发布短视频,以“主播”“播主”“博主”“圈主”等名义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2.微博、微信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3.软件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销售或提供推荐股票基金期货软件,提供股票、基金、期货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选择建议、买卖时机建议,预测价格走势等。

4.培训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主要指通过推销“理财”“投资者教育”“财商教育”“炒股”“买基”等课程,举办投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推荐股票基金期货。

根据《基金法》有关规定,“非法推荐基金(公募)”行为涉嫌擅自从事基金服务业务。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非法推荐股票”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非法推荐期货”行为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温馨提醒:

1. 远离微信荐股、直播荐股,防范股市网络诈骗。

2. 线上股票群有风险,非法荐股有陷阱。

3. 直播荐股是非法行为,盲目跟从会上当受骗。

4. 警惕新型网络诈骗,防范线上所谓“老师”、大V、群友等非法荐股。

5. 网上“内幕消息”不靠谱,坚持理性投资是正道。

6. 讲学习,重识辨,远离股市“黑嘴”“黑群”“黑APP”和非法荐股。

7. 不要迷信“内幕信息”“股市黑马”,要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8. 不要轻信免费荐股电话、短信、微信和直播,谨防以推荐股票为名的电信诈骗活动。

9. 坚持理性投资,不信网络、电话等传销式蛊惑宣传,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防止上当受骗。

10. 不要迷信“炒股高手”,消除“天上掉馅饼”的幻想,改变“一夜暴富”心态,远离非法证券活动欺诈陷阱。

一周内只能两次提取外汇?受限传言又起,外汇局紧急给出澄清表态

“趁着高点,赶紧换美元。”机敏的投资者正在抢先行动。在昨日央行出手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升值势头开始掉头下跌。

然而,就在这个当口,市场却传来“外汇局新规”传言。

“目前人民币兑换美金每日提取最高限额调整为1万美元,不可连续两日以上提取,一周之内最多只能取两次。如果需要连续两天以上提取,需要外汇局的证明文件,这是一个月之前下发的新规定,目前取美元还是有一定限制的。”

今天下午,国家外汇局已经明确表态,个人境内提取外币现钞政策未有变化。个人年度购汇便利化额度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没有调整。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外汇局已经要求强化对个人购汇行为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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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便一天最高只能换1万美元现钞,多数银行网点的柜台上也很难换取到,因为一些银行留存的美元现金规模有限。如果换钞变成换汇,那就是另外一个情形了,多数银行都会满足客户需求,将客户账户上的人民币换算成外汇。

来看看国家外汇局表态

【个人境内提取外币现钞政策未有变化】近期我局未出台个人境内提取外币现钞的新规定。根据2007年《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境内银行提取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含)外币现钞,超过1万美元的需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尽管个人购汇政策未调整,但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了违规购汇的监控和处罚力度。

从外汇局公布的个人处罚案例看,“蚂蚁搬家”式分拆逃汇、非法逃汇都是重点关注领域。这是因为,这些方式都是个人直接通过银行渠道从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均涉及向银行申请购汇的环节。

因此,为了加强对个人购汇的监控,外汇局去年末改进了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从细化申报内容、要求银行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等方面强化对个人购汇行为的监测。

事实上,近一年多以来,外汇局已多次对类似的市场消息做出澄清。例如在今年初,个人申购外汇填写的《个人购汇申请书》新增了更加详尽的购汇用途和用汇时间,并再度重申禁止包括境外买房、证券投资等类投资,违者将列入“关注名单”。

根据先行规定,目前我国资本账户尚未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下个人对外投资只能通过规定的渠道,如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等实现。

除规定的渠道外,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个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分红类保险等。

看看下面这一则规定,就能看出这个要求的细化程度:

【协助亲友占用外汇额度遭禁止】外汇局消下发通知规定个人客户不得以“分拆交易”等方式规避个人结售汇的年度总额管理。

据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这个规定直接针对就是“蚂蚁搬家”式分拆逃汇。

多数银行柜台的美元现钞不太多

其实,即便一天最高只能换1万美元现钞,多数银行网点的柜台也很难做到。

“我们没有现钞了。”招商银行北京一家支行一位营业员表示。其实,券商中国记者询问了多家股份制银行都得到类似回应。

“银行一般不会留存太多外汇现金,毕竟成本太高。”北京一家国有大行外汇业务人士表示,虽然当前换汇政策未有新调整,但如果是换取美元现金的话,由于银行留存的现金规模有限,可能不会满足客户换钞的规模需求。

如果换钞变成换汇,那就是另外一个情形了,基本上银行都会满足客户需求,将客户账户上的人民币换算成外汇账户。

这也涉及到我国银行外汇业务中,兑换外汇要区分现钞和现汇。如何区分现钞和现汇?

简单地说,看得见的,手上拿着的美元或其他外币就是现钞;看不见的,只体现为数字,从境外或境内划转过来的外币资金就是现汇。

汇钞有别。具体来说,现汇是账面上的外汇,主要是指以支票、汇款、托收等国际结算方式取得并形成的银行存款。它的转移出境,不存在实物形式的转移,可以直接汇出,进行账面上的划转。当现汇支取现钞时,由于汇入方已经承担了运输费,因此现汇可以支取等额的现钞,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境外汇款等。

现钞是具体的、实在的外国纸币和硬币。当我们要把现钞转移出境时,可以通过携带方式或汇出。采取汇出时,由于现钞有实物的形式,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等,表现为“钞卖汇买”(即卖出现钞、买入现汇)。现钞现汇互换,就需支付相应的费用。

有些人搞不清这两种账户的区别,总觉得看到外币才放心,着急把现汇兑成现钞。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当进行国际结算时,现汇比较方便。但如果出国,现钞比现汇方便,因为现钞在国外的市场上可以直接使用。如果是现汇,则必须到汇出外币的所在境外银行将现汇换成现钞后,才能在当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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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交叉汇率期货仿真 中国将推外汇期货产品

新华网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陈云富、潘清)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两类产品后,中国内地资本市场的外汇期货产品渐提上议程。29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启动欧元对美元和澳元兑美元的外汇期货全市场仿真交易,标志着外汇期货正式上市交易再近一步。

数据显示,交易首日两品种仿真交易累计成交超过20万手,持仓11.5万手,成交额131.5亿元,堪称交易活跃。

在国际市场上,外汇期货是最早诞生的金融期货品种之一,浮动汇率取代以固定汇率为主要内容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后,由于汇率的不稳定使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的风险大大增加,避险产品外汇期货的发展迅速。到2013年,美国期货业协会对全球84家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外汇期货期权衍生品已成为仅次于利率衍生品的全球第四大类场内交易品种。

按照仿真交易规则,中金所此次仿真交易推出的是两个交叉汇率交易品种,其中欧元兑美元期货仿真合约标的为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合约面值10000欧元,最小变动价位0.01美元/100欧元,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3%。

而澳元兑美元期货仿真合约的标的则为澳元兑美元的即期汇率,合约面值10000澳元,最小变动价位0.01美元/100澳元,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3%。欧元兑美元、澳元兑美元期货仿真合约的交易结算和交割手续费标准均为每手1元。

业界分析人士表示,按照新产品上市的程序,仿真交易是新产品上市前检验规则、制度设计的最后一步关键步骤,两大交叉汇率开始全市场仿真交易,意味着外汇期货的正式挂牌交易渐行渐近。

“一旦外汇期货上线,将会使金融衍生品交易更为丰富,有助于企业及外汇市场参与者选择更为多元化的避险工具。”青岛农商行交易员秦新锋表示。

外汇合约模拟交易_外汇期货模拟_中金所外汇期货仿真交易合约

近年随着人民币的双向波动,以及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扩大,中国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急剧上升,有研究机构的一份调研显示,中国三分之一的企业都面临交叉汇率风险,同时由于主要货币的波动幅度远大于人民币兑美元的波动,交叉汇率波动对企业影响也远远大于人民币兑美元波动的影响。

上海一家贸易企业介绍,企业面临的交叉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进出口的结算货币不同,使企业的收入货币和支出货币不对称,但在兑换中,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多数企业常会选择一次兑换,这就使企业面临较大的汇率尤其是由境外市场决定的交叉汇率波动风险。

据悉,当前中国企业主要通过银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和远期合约等银行间场外市场产品来对冲相关风险。“场外产品虽然较灵活,但外汇期货的场内交易是采用标准化合约的撮合交易,其流动性和透明度往往被认为会更好。”兴业银行资深分析师蒋舒说。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黄泽民也表示,实际上基于成本等方面的考虑,不少亟须通过外汇衍生品来提高外汇风险管理的中小企业并没有运用相关产品进行避险,如果上市外汇期货,将能为企业提供更为灵活多样的避险工具选择。

事实上不少企业期待在推出交叉汇率期货外,也能尽早上市人民币汇率期货相关的产品。“因为企业不仅面临交叉汇率风险,也面临人民币双向波动的风险。”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人民币对美元的年波动幅度约在2%左右,未来随着双向波动的加大,企业面临的风险敞口只会进一步扩大。

在业界专家看来,中国市场推出人民币汇率期货的条件已经成熟。“推出汇率期货主要考虑三个条件,一是汇率是不是有弹性?二是流动是不是自由?三是货币是不是国际货币?”黄泽民说,其中国际货币的条件不是必要的,其主要影响的是外汇期货推出后的活跃程度。如果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人民币汇率期货推出后的交易规模会更大,市场的流动性也会更好。

专家认为,目前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加上跨境贸易结算及海外直接投资的规模越来越大。“弹性和自由的条件都已经具备。”黄泽民说。